伯父是香港身份证,深圳一女人结婚,在深圳宝安公明镇注册结婚的,但这一女人几后一拿到香港身份证就走掉了,现已8年有多了一直没有回来过,也找不到人,走时也把两本结婚证拿走了,注:(两人都在香港身份证),现在伯父想办离婚,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办理离婚手续?要补办结婚证吗?如果要补办的话,是在结婚注册地(宝安公明镇)补吗?如果在深圳办离婚,是在深圳宝安公明法院办离婚吗?谢谢!
伯父本是深圳南澳东冲人,从香港回来后,就一直在深圳生活,
咨询一下离婚的问题,今天去法院提交离婚诉状,被告知需要被告的当地居住满一年证明,我们双方的情况如下:男女户口都为非上海户口,来上海超过5年,工作居住一直在一个区,原告有暂住证,被告没有,由于房屋是借熟人的,租金月结,没有租凭合同,今天去居委会问了一下,说是先要拿暂住证,感觉让居委会开证明会比较麻烦,
怀疑我和公司同事有关系,查到了那位同事的详细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还到处搜证据他找到了在网上我和那位同事的聊天记录并下载下来了,还有在我手机上找到的那个同事的比较私密的照片,现在她拿这几点来闹,一定要我承认和其它女人有染,并且要在协议上注明是:因男方有第三者才导致离婚的“这样才同意签字离婚,这样的话对
我父亲和我母亲结婚,结婚前我母亲就有精神分裂症,18年前就失踪了,因为当时没有报案,父亲寻找了很多年,没有我母亲的踪迹,所以放弃了。现在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但法院说要派出所开证明,母亲的当地派出所告诉我们说当时没有报案,他们不给盖印章办不了证明现在证明办?
律师您好!我于2009年3月19日第一次起诉离婚,于同年6月4日法院判决驳回起诉。2010年3月4日第二次到法院起诉离婚,5月17日第一开庭审理,7月16日通知双方到法院问话,那天法官告诉我,让我7月23日领判决书。但是先让我到朝阳法院附近的那个农业银行交诉讼费75元,请问律师我在起诉时已经交过75元了,这个交的是什么钱呀,不
99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中规定所居住的公有住房(男方单位出房,女方单位出钱)使用权归女方(孩子归女方),男方自行解决住房。在协议中对拆迁有约定,但没有变更承租人(男方不配合)。现在房屋拆迁。请问我该怎么办?另外我能否拿着离婚协议找拆迁办?
我爸和我妈都快满60了,我妈是一个很固执,自私,并且很霸道的人,霸道就是很泼辣很难缠,而且自私的很,很爱钱,如果你要她的钱,她可以死在地上给你看,我爸是一个很讲道理的人,但正因为这样,所以我爸在家什么都做还得带孩子,家里的生意也是我爸一人打理,我妈不会帮家里和生意上的忙,我妈骂我爸,可以一次把以前几十的年的事情全部
和老公结婚4年有一儿子3岁,前段时间发现老公在网上裸聊被我发现导致婚姻无法继续下去,因为我们都是和公婆一起住财产也都一起的公公掌权,公公和我老公主外我和婆婆主内,婚后有小孩可以说一直都我带大3岁,在小孩不到一岁时候婆婆生重病家务小孩什么都是我做,所以我没有时间在到外面找工作赚一分钱,婚后3年一家人决定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