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婚前从单位分得一套房子,房款清,产权清。后我们结婚。婚后我单位分房子,因政策规定夫妻双方只能分一套房子,所以我最多只能拿房补。问题是:
1、婚姻存续期间,配偶对对方的婚前房产享有哪些权利?如居住权?共同享有房租?
2、假如离婚,是否一定会认定为对方婚前财产?能否就自己的这种隐性损失提出主张?
房补没拿
我家的房子是我老公婚前买的。当时婚前为买婚房把他家老房子卖了买了现在的新房。名字就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我是共有人。由于没有老婆婆,老公公和我们住在一起。房产证上虽没有老公公的名字,但迁户口到新房子时,老公公也就迁到他儿子户头下了。去年老公公找了个小他十几岁的老伴结了婚,搬出去住了。 这时候我担心:1
婚前购买了套按揭房,我还没有离婚,由于老公长期赌博,要求离婚,要我承担一半的赌债,债务方有权利分割我的房产吗?没有离婚的情况下,我可以自己处理我的房产吗?
我在婚前与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上是我和我父亲共同共有关系。但房产的贷抵押款合同系我为还款义务人。自签约之日起(婚前)至今(婚后)一直正常还贷。请问:1、我妻子是否应当自婚后起,因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而应当享有房产的权益?2、其享有的权益份额,是整个房产目前价值的1/4(父、母、夫、妻各一
婚前个人房产,判决离婚后想卖,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在房产部门与买方已签订了交易契约、相关税费,可办证人员还要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今年9月15日下的缺席离婚判决书)
我1994 年买的房改房(我一次就付清了),在2001年拆迁, 2003年11月我拿到了回迁房并一次付清所有的款项. 2004年3月我结婚,2005年4 月我拿到回迁房的三证,现在杭州市房屋管理局告诉我, 我的这房如果卖掉, 我的丈夫要1/2 . 他门说房产证2005年的日期为准, 我想, 这是笑话, 我付的钱我的名字的房子从1995 就是我的了, 只是拆迁
我95年一次买下的房改房 , 我的名字我的工龄.2002年拆迁, 2003年11月我拿到了合同上相等的面积付清了全部的款项,我的立契日期是我拿到房交清前的日期. 2004年3 月我结婚,由于拆迁单位的原因我在2005 年我才拿到房产证. 现在我要卖房, 房地产局告诉我的婚前的个人房产要分割2/1 给我的配偶? 我想不通. 请好心人帮我解答一下
老公在婚前首付买了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有20年贷款,老婆能否把自己的名字加进房产证,如果能需要哪些手
老公在婚前首付买了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有20年贷款,老婆能否把自己的名字加进房产证,如果能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由于我和老公是婚前购买的房产,当时只交了10万元的首付款,合同是老公自己签的,当时还没有领结婚证。但是这10万元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借的钱,都是我们俩共同还款和共同还房贷的。交房时候我负责装修款和家电置办上,结婚后房产证还没有发下来。新的婚姻法出来后,我觉得我有必要争取我的权利,我有几个问题: 1.我现在可以
我再婚三年,老公与他去世六年的前妻有一套房,房产证是老公的名,他想把房产证的名改他前妻大儿子名,小儿子还没成年,我能有权利反对吗?我们之间没有签署过任何协议。
我有一套婚前房产,没有贷款,婚后加了配偶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万一离婚的话,这套房产会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