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有个问题我想咨询一下 我有一个朋友昨天因为嫖娼被处罚了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朋友在一美容美发店接受了口淫服务 事后出门刚走出去大概1公里被一面包车追上然后又一警车尾随过来 让我朋友配合工作 上车 等到了公安局警察让他先写了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犯 然后又一警察走进来给录了口供 我朋友很配合把具体情况和细节都交代了 警察也做了记录并让我朋友按了手印 最后警察说罚款5000 在朋友的哀求下罚款降到了3000 警察保证说不立案 只要交罚款就行 随后我朋友在一名便衣的陪同下到了银行取了钱交了罚款给便衣 便衣说你可以走了 我朋友就走了 也没有要发票什么的 我朋友现在担心的是他留给警察的都是真实身份信息 怕警察再找他 什么的 请问现在该怎么办啊???
朋友在外地旅游 晚上找了小姐过夜 回来后旅游地派出所打电话给他 让他去旅游地交罚款(因为嫖娼)想问下,警察可以在事后以嫖娼处罚他吗?(毕竟不是抓现行,无凭无据的)如果不去理会,当地警方是否可以到朋友所在地请警察协助处理? 另外:如果不是抓的现行,警方如何认定我的朋友有嫖娼行为,单凭第3者口供可以成立吗
上周我和朋友去杭州市边上的某小城市旅游,晚上找了小姐到酒店。我们回来后,**市公安局**派出所的民警先是打电话给我的朋友要他叫上我一起去**市,说是那天晚上的事,让我们去缴纳罚款,我朋友未作理会,在几次打我朋友电话未果后,前几天又打电话给了我,说是那天晚上嫖娼的事让我和我朋友一起去一次**派出所处理,电话挂
因为喝多了酒,就在住的宾馆找小姐后,被抓。派出所录完口供后,要求罚款5000就不拘留。请问这样合法吗?这样罚款后,会留下案底吗?对将来会有影响吗?
我是出差在外地嫖娼时被抓,因为当时赶时间我和警察去银行取了钱缴了就走了,也没要收据,但事情过去了近5个月了最近我收到了传唤证,很郁闷,当时说好了缴了钱就没事了可四个多月后又来了个传唤,我不想去,不知道可以不? 传唤证上的原因是:嫖娼,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