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丈夫都是二婚,在领结婚证前,我们就买了一套旧房子,是男方的家人去代买的,我出了三万,可是他一分也没有出,还有4000元的赌债也是我们婚后还的,房子一共计11万,手续费大概一万元,也就是说有9万都是借的,结婚了三年了,他也努力借款买了机械去挣钱还钱,我的工资也全部用于生活开支,可他从没有告诉我他都还了多少钱,今天我才明白他一直都在防着我,不相信我,为一些小事就和我吵,现在他尽然说要和我离婚,让我收拾东西滚出去,房子是他的名字,我想起来我就是傻子,我尽然没有见过房产证,他从来都是把得重要的东西放在他母亲家,包括他的存折。我该怎么办,他已经为了离婚开始打我,而我又为了不让家人担心同事笑话而要忍受,最主要的是我还爱他。我该怎么办?
如果我只有离婚,我是不是什么也没有了,我连一个住的地方也没有了。我们没有孩子。
我交了一年的房租费,还有6个月没有到期,房东马上让我搬走,说她的房子要卖,但是没有退违约金,我们是有合同的。那我该怎么办呀。求助各位好心人和法律给我说说这个看法好吗?
您好,我是在今年十月份报名的驾校考试的,报名费2975元,到现在都没安排考试,由于接下来没有时间去学,要求退款,可是却要求扣600元钱,在此期间驾校没有任何安排,请问这样的退款合理吗?谢谢
夫妻之间如果有协议,婚前协议和婚姻持续期间的协议有何不同呢?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在婚姻持续期间想对以后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协议?是否有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