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在现在的门面做了很多年了,这个门面是属于烟草公司的,以前每年都签了合同的,今年没签,现在他们突然下通知说要我们十天之内搬走,他们这么做有道理么,急!
大家好,我租有一间门面,已经租了八年了。每次签合同房东都涨很多房租(相对我左右附近的门面租金)。 目前又到了该续签合同的时候了。这一次涨得更多,我接受不了,决定把门面转让出去,我目前生效的合同中写得很清楚的,我有权利在合同期内转让门面,并且转让费归我所以;合同上还写明了我转让门面给新租户,房东对于新
我于今年5月1日租得一门面做生意,当时房东并未提出过要出售门面。等我都装修好,开始营业了,房东现在已把门面出售,现在新房东要我搬走。当时签署的合同期限是1年(2011年5月1日--2012年5月1日)。主要事项:1、租期一满,若乙方(承租人)需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按当时市场价格)甲方(出租方)须优先满足乙方。2、
我与一大型卖场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2011年8月31日起应开始支付新一年度即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30日租金! 在合同中有以下条款,我觉得存在有问题!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备注 2011年8月31日 18975.0元 全年租金免4个月再打8.4折
前两天我看到一个门面转让的铺面,然后跟他进行沟通,得知房子是一个卖电脑的人从别人手里租过来的,但是因为自己的工作原因,搬离了那个地方,但是门面还是在租,只不过她进行的二次转租,租给另外一个卖服装的人,但是现在那个卖服装的人也不做了,我就想把店面租过来,于是就和卖电脑的人签署了一份门面转让协议,只不过
合同中原文有这样一段:在合同期内,乙方若要转租该铺面,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且合同期内的房租应按本合同规定,由乙方付给甲方相应房租,直至本合同到期。第三方的房租由乙方自行订价收取,于甲方无关。 请专业人士帮忙分析一下从法律角度看,乙方通过上面这条约定拥有些上面权利和义务。
1。几年并未签房租合同。房东要涨房租。并已经涨了三次了。上次口头协意说不会再涨。这次未和我们沟通直接告到派处所。我有没有权不涨 2。房租中的水电费。高于政府规定的一倍,请问。在我这种没有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我可不可以控告房东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