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开庭过去半年了还没有下判,最长多长时间内下判
被告人已被逮捕,在看手所服刑,但是法院还没有下判决书,那么如果判刑一年,那没判之前的在看守所的时间算不算,有人说是未判前事1天算判后服刑的2天?请问是吗? 如果是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该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判决?
这是个煤矿私藏炸药案件(发生在2007年8月份),是三个人一起的联体案件,第一次开庭判三个人都判了十年,由于第二,三被告不服,怎么能同第一被告判的一样呢,现在上诉都两年多了,二审连个音讯都没有.现在怎么做能让这个案件有所进展.从上诉起到二审开庭有时间限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