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自已的一个朋友长期与自已的妻子长期通电话及短信,便调查他们是否存在有不轨行为。本人在找对方核实解释时,在双方争执过程中,本人因情绪冲动,将其妻用开水烫伤,造成轻度伤害。事后,在公安机关的协调下,本人积极主动的承担了相应的医疗和赔偿费用。现请问一下,本人这一行为,如果对方起诉自己,是否构成故意伤害
我是做沙茶面的,有个喝酒的到我店的隔壁买香烟,由于喝酒不会付钱和店主买不成,恼羞成怒无缘无故踢坏了我摆在门口的柜台,我看到了说你这人怎么可以这样,他却一巴掌打到我的脸上,我儿子看到有和他理论,由于醉汉喝醉了有互相推打,见他酒醉没完没了就先不和他计较,几个邻居的也帮忙把他送上载客的摩托车,但醉汉打了载
我弟开客车因他前面有辆货车堵起的就没让他后面的面包车,就被面包车上的五六个人暴打直重伤,头部连了五针直今住院昏迷请问他们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方两人被打,一人手骨折,另一人肋骨变形气胸。现住院治疗。请问是否构成轻伤害。另一方四人无一人受伤。 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如对方拒拿医疗费,认蹲。我方没有办法拿到医疗费?这件事应该怎样办? 急须解决,待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