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单位因工致残,我想知道在我们国家的法律里有什么对我们的保护,我是工伤四级,单位如果有变动,总是愿意先调动我,总想把我这个包袱往外撇,可是别的单位就那么愿意要我们吗?有什么文件能保护我们不被单位这么欺负吗?谢谢你给我答复。
有一行政单位事业人员,于2010年3月因工受伤,其单位在7月份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自4月份算起,请问该同志是否应做伤残鉴定,如果鉴定在四级之内是否停发原工资待遇。
父亲因工伤复发,不能自理。当时鉴定的是9级,但是现在比以前严重了,父亲只有我一个女儿,真的是照顾不了,这种情况单位应不应该出护理人员?谢谢
某执法单位一临时工(未签合同,短期)私自驾单位车外出肇事,三死一伤,负全部责任。请问,抛开该肇事人不说,该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承担什么责任?(主要是指自上而下系统内部处理意见) 负责人是指一把手吗,如果是一把手,那么一把手会不会受到例如警告,记过等处分呢,还有,就是其他分管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6级,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指的是什么单位
2010年发生工伤,评定级别为6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待遇: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
若保留劳动关系: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月薪×停工时间(不超过12个月)、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些都属于单位给我的赔偿吗?那么单位应该赔偿我多少为宜呢?能详细给我说一下吗?希望大家帮助我。谢谢了!
本人在上班途中遇车祸,已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了,同时我所在公司也为我做了工伤鉴定,为8级伤残。也向所辖劳动局申拿了可得工伤赔偿,只是我所在公司一直没有对我进行任何赔偿,现公司要求我辞工,请问我可向公司索要哪些赔偿?谢谢!
男,40岁,2010年3月因工负伤,2010年10月已认定为工伤 ,同时已做了伤残鉴定,三级,属行政单位事业人员,2010年7月单位补缴自2010年1月起的工伤保险费,请问他应否执行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若执行,应按新的还是旧的。谢谢
单位如何为工伤员工办理残疾证?残疾证等级与伤残鉴定等级有什么
单位如何为工伤员工办理残疾证?残疾证等级与伤残鉴定等级有什么区别?办理残疾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给用工单位造成设备损坏,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及派遣人员各承担什么责任?
劳务派遣人员给用工单位造成设备损坏,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及派遣人员各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