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学院安排以学院的名义从事教学、教材编写、科研等工作,是学院整体职务行为的一部分,受学院的管理和制度约束,如考勤、考核等。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但学院却和律师一起制定了所谓的劳务协议,以欺骗和强迫的手段让我们签字,不签就没有工作和工资。我有5年以来的出勤记录、实习情况记录、学生实习日记、学生考勤、录
我公司仓库被盗后,公司领导怀疑是本车间拱二年所为,在报案后,私自进行调查,对每个工人询问案发期间的活动,并让提出证明人,更严重的是要求车间员工把案发前后两天的通话记录当面拉取出来,并存储起来已被调查,对不配合的和查不出通话记录的进行备名作为重点怀疑对象。
张某因一次盗窃被工劳动教养1年,劳动教养期间被发现还另有一次盗窃行为,且数额较大,后被判3年有期徒刑,请问前后两次盗窃行为是同一违法行为(同一性质)吗?
工作无任何变动,公司随便把我的社保关系转到了另一个城市,这种行为违法吗?
我在一家北京的物流公司上班,入职9个月了,公司在给我上了5个月的北京的最低保险(四险)后,没有任何通知,就随便把我们的保险关系转移到了深圳,据说是为了省钱。 在深圳那边给上的保险比在北京的少缴纳好多钱.想问下公司的这种做法有违法法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