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郑律师你好:单位将工程顶账商品房以一半的价钱卖给乙方,次年又让签订一份住房协议,内容为解决企业中层领导住房问题,规定职工必须在该企业工作满30年,期间不得背叛公司,如出现违规情况公司收回房产,并对房产进行折旧,期满之日房产证归个人,现在两证均在个人手中,公司又不执行劳动合法,职工的加班加点,法定节假日以及法定带薪年假、住房公积金都得不到享受或不给,职工如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甲方不能执行劳动合同法为由),甲方能收回房产证吗或赔偿给企业吗?请你在百忙之中能够给予帮助指导,谢谢
一审,二审败诉。其中就有加班费和养老保险的问题。合同,协议条款中有1.工资中(计件工资制)已包含加班费(加班也没有加班费)。2.工资中已包含养老保险(要买就得全资购买,扣工资。否则,签不买的协议)。这样的合同(协议)是否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这样的养老保险买法是否属于乱扣工资范畴?保险如何追回厂方应出的部
我和老公刚结婚 他婚前有一套房子 现在要拆迁 我想请问一下 如果拆迁后要添面积的钱是我俩共同拿的钱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俩自己写了个纸条 男方承诺这套房子有女方的一半产权 但是现在不方便更名 请问这个合法吗
我的丈夫因发热就医,并告知以往有脑部手术史,当天检查体温37.8C,BP165/105mmhg,医生仅诊断上呼吸道感染,消炎治疗二天,而对高血压和既往手术史视而不见,既不诊断也不配药,也无医嘱,使病人在第三天突发脑脑溢血死亡。现医院仅以一万一元了断此事,并要家属交出原病历给院方消毁,否则不给钱。
我现在居住的几间房子面临拆迁。这几间房子里有我父亲早年建的两间老房子和我近年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翻建的两小间房子;现在,主要是:是我持有所有房子所占院子的“最新的”《土地使用权证》,历史原因都没有房产证。而,老的建国初期政府发的“房、地契”是我的祖父或曾祖父的姓名(现已由我父亲在年前签协议时交给了开发商
房屋是我们和女儿共同出资买的,产权证写的女儿名,我们和女儿订个协议。我们在世我们住,去世房产由女儿处置。一但女儿有意外,我们还住着,我们去世了;该房产按有关法律执行。 我们和女儿都签字,按手印‘并让女儿舅签字证名 这样协议有效吗
我们和女儿共同出资买的房屋,产权证是女儿的名字我们老两口和女儿订个协议,我们老两口在世就住在这房屋里,我们去世了该房由女儿处置。在这期间,如果女儿出现不测,该房屋还由我们住着,直至我们去世,该房可按有关法律来处置。 我们和女儿都签字按手印,并由女儿舅舅签字证名 这协议有效吗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xx集团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最后工作日为2011年10月25日。 二、乙方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交接,经济补偿金在工作交接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三、甲方支付乙方 8 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总计1
已经离职,但公司还给我交着住房公积金,现在公司要让我把双倍的钱还给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处理?
已经离职,但公司还给我交着住房公积金,现在公司要让我把双倍的钱还给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