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友准备结婚,但是女友要求先过户后结婚,而房屋又是我外婆的,打算留给我结婚用(二手房,1999年购买的。)女友要求过户到我和她名下,然后再考虑结婚。钱还是需要给我外婆,首付款打算付款7~8万,银行贷款9万。(房屋比市场价格便宜5~6万卖于我家)。市场价大概22万左右!89平米房子。现在担心的事:如果过户后,女友突然说不结婚,女友是否可以拿到钱,如果女友要求卖房,是不是需要双方(我和她到场签字同意,并提供身份证房产证等等)。如果真结婚,后一年内离婚又会怎么样的情况? 当然我一直认为我的女友不错,也不是这样的人,只因我的母亲说话颠三倒四,经常说话不一致,给女友一种假象,经常认为我的母亲说谎。也怕到时候真结婚后,我母亲又不答应房屋过户等等。 现在面临着我跟我的女友分离的结局。 所以拜托各位大律师给以详细解答!万分感谢
我是教师,从不打理家庭经济问题,在经济上都是前妻管理。第一:因感情不合离婚后冒出了借据财产纠纷。事情是这样的,在2003年参加工作不久的我买房缺首付向女朋友(后成妻子)父母借了3.5万,后因装修又借了3.5万,并立了借据,我亲笔写的。无具体还款日期确定和利息约定。其中第一张借条的钱好像是没还,但第二张借条的钱
我家想在春节前装修,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噪音,楼上邻居有一位身体不好并且瘫痪的老人,老人儿女口头同意装修.我想问一下,如果老人身体出现严重状况,我家应该承担责任么?是否应该签订书面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效么?
我原有一套拆迁房,那是我住在父亲的房子,不急于装修,我大舅哥刘玉斌已借房为由把我的房子卖给他的债主王志敏,大舅哥跟我签订各种协议,答应给我买房,如果没有能力买房,把他的房本及房子归我所有,那是把房本交于我大舅哥不遵守承诺,把我现住房本又从我妻子刘玉琴手中骗取,已24万元抵押给郭友明,房本现以公正,我能
本人在二房东那租了一间单间(他是从房主那整租的),现在本人因为换工作,就准备把房屋转租出去(跟二房东说了),现在新住进来的人因为是短租(只租到我房间到期的时间,是年底),二房东嫌年底找不到人租房,就要赶他们出去,还不还我的押金(我们合同签的是半年,我住了9个月,合同没有续签),现在他跟我说要不让新住
现在是爷爷那代留下来的单位福利房要拆迁了,房子只有使用权证,没用产权证。我爸他们共有四兄妹,以前经过其中两人的同意后,将房子的使用权转到了我爸的名下,现在使用权证上的户主是我爸,还有我爸的两个亲兄弟和我,并且一直以来房子的一切费用都是我爸在承担。现在房子要拆迁了,他们都想来争这套经适房,请问各位律师
大黄山一个领导把公家的平房卖了,房子现在已经是三手了,现在我们住的就是三手的,一年之后他向我们要钱说当初没卖房子,虽然没有卖房子的过户证明,但我们有证人。他现在又向我们要钱,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