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09年当兵2011年退伍的义务兵,城镇户口,从部队走之前部队问我是选择回地方:安置还是自主就业,因为我有安置卡,所以我就选择了安置,所以就没拿那九千块,而选择了自主就业的就有9000,结果回来之后地方说不给予安置,我该怎么办?还能不能拿到部队那九千块钱?
1997年入伍2002年退伍,服兵役5年整,6年头,现在安置办将我的档案全部丢失,耽误了我的工作安排,请问,我需要做什么才能尽快找到档案,从2004年9月,一直到今,没有答复,就说经手人换了,我们尽快找,让我不要急。有没有懂这方面的律师,请给我指点指点
我是2002年年底回来的退伍兵,有安置卡,2003年12月份民政局把我分到了县水利局,可是当我去水利局报到时,水利局说没有我的档案,去了好多次都说没有,回来后民政局说他们已经把我的档案已经发过去了,他们去和水利局的人沟通一下,我已经知道当时的事情就和他们说要多少钱你们说吧,能接受的话我就给,可他们支支吾吾的也
我于09年12月退伍,10年3月带介绍信在现单位报道开始工作,因为编制一直未落实,所以一直按临时工工资标准发放并未帮我购买5险1金,11年10月编制落实,想请问,我前面两年的工资和5险1金有补吗?有什么政策法规可以提供吗?
您好,我是2011年退伍的在校大中学生。我想问一下:在其他省份被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属本省籍的, 由征集地人民政府按照城镇义务兵政策给予优待和安置。 退出现役后愿意复学的,视同自谋职业,发给一次性助学补助;不愿复学的,实行货币化安置,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 并优先推荐、扶持就业。属外省籍的,按照民政
我妹妹今年去当兵《大学里走的》,优待安置证从沧州市下发到了我们献县民政局,可是县民政局说安置卡用完了,等我妹妹回来了再说。请问这样可以吗
未满12年退役军人,在去年回地方后,选择自主就业,不用政府安排工作,地方民政部门有一次性安置补助,今年,国家新划拨了一个资金即一次性退役金,由部队按4500元/年标准发放给自主择业的退役军人,那么今年退役军人选择自主择业是不是在退役离开部队时,领取了退役金,回到地方后,地方民政部门就不发一次性安置补助了呢
曾阅读过关于退伍安置的:“在新兵役法出台之前入伍,出台之后退伍的城镇户口义务兵有权选择老兵役法安置条款。” 的内容 请问是什么文件的条款,文件号又是多少, 是否真的有这一款项?
本人是2009年从学校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当时户口已经迁入学校,请问我是应该在入伍所在地安置,还是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