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爷爷、奶奶、大姑,二姑,我爸以及我叔 时间大概是1995年,当年,我爷爷奶奶到区法院起诉,说我爸爸妈妈虐待老人,事实是完全没有,爷爷奶奶受大姑和小叔的蛊惑,做了这样的事情,加之当年司法制度不完善,大姑找了法院的关系。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法院判下了我爸妈搬离老宅。 。。。。。 2000年,爷爷过逝了。到了2002年,老宅拆迁后原地安置,变成了一套高层复式楼,名字是奶奶的,到了2003年,奶奶也过逝了。但房产证至今未办理。 2010年,我爸爸在我给他讲述了法律常识后,决定要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因为,当年的判决上只是收回居住权,并没有脱离父子关系,剥夺继承权。所以,认为房子,我爸爸一直有份继承。当准备向法院起诉时,我叔叔说,房子在早年,由爷爷奶奶做了公证,公证的内容是这套房子的继承由爷爷奶奶决定,如果一方过逝,由另一方安排继承,如果双方均过逝,则由我叔叔继承,另外,我的大姑和二姑以经济补偿的形式来继承。所谓的公证书里完全没有我爸爸的名字。当时做这份公证,我爸爸也没有在场签字。 时间到了2011年12月,房子开始要办理房产证了,当我叔拿出所谓的公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时,办事员告之:我们不能保证这份财产遗嘱是不是最后一份,所以,要请你的所有子女都来签字,我们就给办理房产证。 问题一:请问,这样所谓的公证,在我爸爸不在场的情况下办下,具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二:房产交易中心一旦签字,是不是就放弃了继承权? 谢谢律师,麻烦帮忙给予解答,谢谢!
爷爷去世 留下一大一小两处住房 爷爷生前留下遗嘱 大房所有权归我父亲和我弟弟 小房所有权归我(我是女孩)和我姑姑(至今房产证还是我爷爷的名)遗嘱未经公证处公证 只有第三方见证人也就是我二爷做了见证 遗嘱正本也在二爷手中 大房现在我父亲住 并且有一半出租 所以我弟弟没地方住 搬到小房和我住 姑姑另有住处 可是
有这么一个问题,一个朋友的母亲死了快两年了,房产证到现在还是母亲的名字,三个孩子再分配上一直没打成一致,我朋友想让我问一下如果到两年了还不起诉,是不是就过了什么两年的诉讼时效了?
我的问题有两方面,一个是借贷一个是遗产的继承。和我发生纠纷的是我的叔叔。问题发生在今年年初,祖父重病入院因资金问题由我家垫付一万五千圆医疗费,没有欠条,只有医院的收据。我叔叔当时在场,所以他知道这件事。我祖父是离休干部,所以医药费过段时间全款报销。在这期间祖父不幸离世所有报销凭据都在我叔叔手上。给他
2000年我外公去世,外公有三个子女,外公去世后三个子女协商(有书面的签字,但未公证):外公去世时所花的一切费用均是我母亲一人承担的,以后我外婆生活起居均由我母亲承担,外公所留下的房子归我母亲所有。从2000年外公去世到现在,在外公丧事及外婆生活费等方面花了大约10万的费用,现在我舅舅反悔,要求分取外公所留的
爷爷奶奶有4个子女(3个女儿和1个儿子就是我爸),大女儿赡的是爷爷奶奶的爸爸妈妈,现在由于爷爷中风,奶奶很早就失明,生活起居都需要有专人照顾,家庭会议商议后决定大女儿还是的赡养不变,其他3个子女每人10天来照顾爷爷奶奶,但轮到小女儿时,她丈夫不愿意赡养,以"养儿防老"为由,不肯照顾老人,认为全由儿子赡养,那小女儿家有赡养
您好!我是江西省赣州地区某县人,2009年12月一亲戚打电话说他在赣州沙河镇某村买了一块集体土地,(当时08年8月买时的18万元钱全由他出的,因当时他想一人做)(有当地国土部门已过户到他名下的土地证),叫我和他合建,等建房时地皮钱每人一半,做六层,一楼店面每人一半,楼上我出资做两层,其余三层由他出资兴建。等到2
合同中原文有这样一段:在合同期内,乙方若要转租该铺面,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且合同期内的房租应按本合同规定,由乙方付给甲方相应房租,直至本合同到期。第三方的房租由乙方自行订价收取,于甲方无关。 请专业人士帮忙分析一下从法律角度看,乙方通过上面这条约定拥有些上面权利和义务。
我姓刘,由于相亲时比较仓促,在没有对女方进行充分的了解的情况下,就定下了亲,在定亲的当天我家给了女方家13900元的彩礼钱,而后我发现女方实在是太差劲了,女方还先提出要分手,女方家不给退,后来经由媒人去协商,他们依然不给退还彩礼钱,我该如何通过法律去要回我的彩礼钱?
我有一个朋友,二三岁的时候亲生母亲去世了,他父亲和母亲育有他和他姐姐两个孩子,姐姐已结婚,母亲去世后未做财产分割,后来父亲再娶,继母带过来一个6岁的孩子,前年他的父亲忽然去世,未留下遗嘱,继母的孩子同朋友的父亲已形成抚养关系,朋友还是未成年,我想知道如果要做财产分割按照法律程序是怎样的。朋友父亲生前
外公生有一儿四女,除我母亲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工作与外公生活在一起外均有自己的工作和房产。外公外婆去世后下一处八十平米左右两室一厅的房产,因几个子女对遗产分配有异议,故起诉到法院,法院合议后判定遗产由几个子女平均分配,将房子判给了我大舅的儿子,并要求其给其他四个继承人每人相当于房产1/5的现金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