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屋的房产证是写父亲和母亲的名字的,现在母亲已离世,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办理死亡证明。现阶段父亲与一女子及其子女同住(未登记),我们父子间感情转差。 1.父亲要求我签名把祖屋过户给他一个人,如果我签了名是否意味着要我放弃继承权利?(因为担心父亲会把所有财产通过遗嘱的形式分给那个女人) 2.如果维持现状不过户,房屋拆迁时候,我们会得到所补偿的新房子吗?如果可以的话,新房产证里是否可以写我和父亲的名字? 3.如果父亲愿意现在把房子过户给我的话,要办理什么手续呢?
房本现在所有名为已过世的父亲,由于当地土地局的一些原因,暂时不能将名字改为母亲,但母亲应为第一继承人,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母亲现在是否有权利处理这套房子?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老人有两儿一女,女儿是不会要这套房子的,二儿子由于个人原因,自从父亲去世后就很少赡养母亲,可以说基本没有尽到任何义务。母亲一直跟
我父母离婚了,母亲和我共同拥有现住房屋的产权,分别为2/3和1/3。另我母亲还独有一套房屋。我母亲那边有亲戚如下:我的外婆、姨妈、舅父和小姨。我母亲没有立下任何遗嘱。请问如果她百年归老后,房屋的继承权是怎样安排的?
房本现在所有名为已过世的父亲,由于当地土地局的一些原因,暂时不能将名字改为母亲,请问母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具体情况是这样的:老人有两个儿子,二儿子由于个人原因,自从父亲去世后可以说基本没有尽到任何赡养义务。母亲一直跟着大儿子,而且这套房子经两个儿子商量,已经由大儿子于几年前进行翻盖,请问现在怎样做
我奶奶和爷爷在去年和今年相继去世,我奶奶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但是我爷爷去世前亲笔写了遗嘱。我爷爷奶奶一共有2套房子,其中一套50多平方我奶奶单位的房子一直是我叔叔居住,在两位老人去世前,房子已经过户到我叔叔名下,但是我爸爸和姑姑都不知情。剩下一套房子100平方左右。我爷爷遗嘱上写明那套50多平方的房子归我叔
你好。有一问题:现我父母均健在,儿女姐弟四人(三女一男),均已组织家庭。父母名下有两套省直房改房,其中一套小户型房款由其儿子代其实际交付,现儿子居住。两套房子的房产证分别为2010年和2011年颁发。想把儿子代其付款的一套过户到儿子名下(儿子未在市场上购房屋)。采取哪种方式(赠予、公证或其它方式)比较合适、
父亲过世了,房子是父亲的名字,母亲健在,下面还有3个子女。(1)请问母亲为什么不可以直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过户其名下?(2)为什么过户需要母亲,姐姐,哥哥一起到公证处做公证,母亲说了不算。
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你们以下这种情况,我爸带着小三失踪了,我妈妈已经通过起诉和他离婚了,因为他三年没出现了,家里亲戚知道他的下落,但是一直隐瞒我们,下载判决书下来了,判决书上写的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进行财产分割,现在问题是,我妈妈买的房子以前写的是奶奶的名字,奶奶过世了,没有遗嘱,父亲其余四个姊妹
我家有兄弟三个,当初分家的时候把老家分给我了。兄弟三人同时对母亲履行抚养权,其中有两间房我母亲在世时归母亲居住。母亲过世后归我所有。现在母亲过世了,老家要面临拆迁,兄弟俩要和我分母亲的这两间房和地皮拆迁款,他们有权分这笔拆迁款吗?如果有,以怎样的份额分配?
律师您好 我爸爸妈妈准备要离婚,其中一套房子过户到了我的名下,产权归我永久使用权和出粗权归爸爸,我爸爸要再婚,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如果房屋遇到拆迁或者爸爸不在了,房屋的使用权会不会继承到那个女人那?再一个如果房屋拆迁 拆迁款是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