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我是11月2号领的顾客让我给开一号的我2月去领发票说日期错误我知道错误了工作人员说罚款应该罚款么
本院于2010年9月13日依法裁定受理了XX申请XX服装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破产还债一案 实质受理日期是:8月,和公告上的时间相差一个月,这个问题要向经办法官反映吗?如何反映?因为有的法官不喜欢听“指正”的话!
我与A签订合同,约定期满不续约。但合同的日期有不当之处:“自签订日至2011年2月30日有效”。而2月不存在30日的说法,现A坚持称其一定要30日才可离开。 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谢谢
你好。由于业务员不懂,我们10月份购买2本发票,填写日期分别全部填成9月份和7月份,税务局说要罚款,按照法律法规不知道得罚多少?补充:我们每月有限额,因为7月和9月没有用完,所以就按照7月和9月的余额填写的。
我于2011年1月3日在大中良乡店购买了一台东芝电视。2011年4月16日晚,电视机出现了很严重的问题。厂商同意为我换一台新电视机,我害怕新的电视机再次出现类似问题,要求大中电器更改发票日期,但是大中电器的工作人员不予更改日期,他的理由是大中电器有底案,今后可以查到! 请问律师:我是否有权要求更改?
本人于2010年8月1日去公司工作,在我多次催促下,公司老板终于在我入职的第五个月,也就是2010年12月公司老板以邮件的形式发了份合同给我,并且我也回了封邮件确认合同。但是今年4月(2011),公司单方面开除我,我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才发现当时邮件合同的日期是2010年6月,而我是2010年8月才进的公司,我可以以合同签署
本人于2010年8月1日去公司工作,在我多次催促下,公司老板终于在我入职的第五个月,也就是2010年12月公司老板以邮件的形式发了份合同给我,并且我也回了封邮件确认合同。但是今年4月(2011),公司单方面开除我,我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才发现当时邮件合同的日期是2010年6月,而我是2010年8月才进的公司,我可以以合同签署
最近买了一些药品,但是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与药瓶上的生产日期不符,并且在药瓶上的生产日期写的是2011年12月6日,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谢谢!
我在用电信的移动手机号,武汉电信给出的每个月的消费发票和事件不符(比如:我7月的话费账单,他给我的票据时间显示的是8月的消费),本来是小事,但是我们公司是按照每月报销,这样就会怀疑我作假,因为我10月底就可以拿到10月的发票了!请问我能不能和电信取消协议,维护自己的权利,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