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伯在80年代分得两室一厅的福利房,但没有付清房贷。当时由于有一儿一女(妻子去世),所以单位照顾分了两室一厅,不然分的就是单间宿舍。后来在九十年代,伯伯又接进一婶婶,婶婶也有子女,但其子女没有同伯伯们一起居住,此时也没有付清房贷。到了2003年,伯伯终于付清房贷,而房贷的钱大部分是伯伯自己的亲生子女提供的,伯伯也提供了一部分,婶婶没有提供(每年年末伯伯也分钱给婶婶)。 2011年8月份,伯伯的房屋需要拆迁,国家补偿拆迁金额。现在有一定金额的拆迁财产,伯伯、婶婶们开始讨论财产的分割。他们没有离婚,本来财产是夫妻公共的,但他们还是想提前做好财产分割,以便自己的子女继承(现在就不用纠结公共财产不分割的问题)。 婶婶说房屋拆迁财产是夫妻之间的婚房,双方都有子女,因而应该等分成2份,一份归婶婶,一份归伯伯。 伯伯说拆迁的房屋原是单位的福利房,由于有自己亲生的子女才能享受两室一厅的待遇,并且在后续的房贷中自己的亲生子女贡献很大,但考虑到也是婚房,所以将房屋拆迁财产等分成三份,一份归婶婶,一份归伯伯,一份归伯伯的亲生子女。 现在到底认可谁的说法呢?请各位律师按照法律规定指条明路,同时如何让一方认同另一方的意见呢?
我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婚后数年因感情不合,曾3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因被告前夫未到庭均判决不准离婚,期间一直是分居的,至第四次提起诉,被告前夫任未到庭应诉,法院就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并诉准予离婚,当时女儿(已成年,在读书)和儿子(未成年,在读书)都派给了我,因被告前夫故意躲避下落不明导致我申报的财产和
我家是武汉郊区的,家里有个2层的楼房,上面还有个小暗楼,后面有个院子,我对我家还的房屋面积不满意,可以提出要求要更多的面积吗?能不能告诉我一下,他们还的面积和我家里的面积是怎么计算的,我家住了我爸妈、我、我奶奶,这最多能分多少户,别人都搬走了,我们这还有几家没搬,我家想搬他们又说小区没有房子不够了,
我家住在黑龙江佳木斯农垦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去年年初所内领导组织建集中楼,要我们这些农民分住的平房建成水稻田,然后集中楼按我们现在的市场价让我们动迁,而我们一辈子住的平房按每平方米200元/米算钱,另外如有房证的每个房证给7500元,请问这样的价格合理吗,我们都不愿动,周边的村屯的人还有朋友都说太少了,现在
母亲成都市区一环内现有房屋正要拆迁,现有5个子女,两女三男,我想问赔偿后应该是怎么分配。是不是所有子女都可参与财产的划分。
农村房屋拆迁时,村民组未经过全村村民签字同意就将土地卖出,这样做是否合法?结婚的女方将户口转到男方,但未得到自己应得的拆迁房屋费(35平方/人),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急需解决,望大家帮忙出一下主意,谢谢!重分悬赏 村民组表示,结婚满三年才可以得到那35平方,不满三年就没有,这样合法吗?针对这种情况
我是15年前来日本定居,户口一直在老家江苏丹阳。而今年由于建常泰高速公路房屋要被拆迁,大队却不承认我是基本户,说我是女儿生。。。请问如何才能讨回应有的利益。
请问以前老人过世时的遗愿,把我原有平房财产卖个小弟弟,说是卖,也就算是给,就给了一万块钱,才过两三年,房屋拆迁,补偿好几十万,这种情况,我还有争取这笔钱的资格么,房照已经过户,谢谢。
我家有一个老公房,目前面临拆迁。家里共有两个户口,外公独立户口,外婆是户主,外婆的户口上有我母亲,我和我儿子。现在我和我外婆与拆迁组签订协议,赔偿款一共是170万元左右,大概一人34万多。可以拿两套房子,外公拿一套一室一厅,50万,从我外婆那再贴16万,我和我儿子拿一套二室二厅,70万多,从外婆那里贴2万。除掉
你好,因为【男方】他们那里拆迁,所以我们认识时间不长就领了结婚证,可是我觉得我们根本就不合适,所以我想离婚,不知道我提出离婚后,他们家拆迁所得有没有我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