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时曾与他人起纠纷,趁其不备 把他人手机扔进水沟以泄愤。事发后他报案告我盗窃。案子审查时我反复申明,只是年纪小,无知不懂事才会以此为报复,根本不知道此事的严重性。在赔偿了报案人的损失后,报案人就失踪了。案子已经被交到检察院预备要起诉了。大概因为找不到报案人了,案子又回公安局了,最后是以取保候审处理的。盗窃是刑事案件,这事应该算民事纠纷吧。这事会不会有案底?是民事还是刑事?
我妈三年前被一个人借了十万。那个人在我村里向好几个人借钱。。那借钱人说要起投资生意。他说生意投资失败然后人就跑了。我打听好多人说。说那人现在开茶叶店还买了一辆小车。请问这事是民事还是刑事
我与男友按农村习惯办了酒席,但未到民政部门登记,不久(约半月)男友向我借钱我不借,后来他在我不知的情况下,拿走我的存折并取走三万元。可事情发生超过一年,不知是否有时效,我可向公安部报案吗,又该如何报案 ,公安部门会受理立案吗,检察院会批捕吗。
我想请问一下,有人几次破坏我家门锁,现在已被我家的探头摄下来,这个人是我们认识的,我们可以告他什么罪?这应该属于民事还是刑事案?
我家在静海县中旺镇曾家河村,在2011年10月22晚上的时候我发现我家老宅基地上的垫土被人挖走了,经查是被同村的一人挖走的,他根本没和我家说要挖我家宅基地上的土,也没有和大队说,土被挖走的有大约150方左右他这样做算不算盗窃、我应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帮帮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