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定金还是押金,押金和剩下两个月的房租应该退给我吗?违约金我该如何支付?
交给房东1000元定金,写了收条,约定好“半个月后租房,一季一付,最少住半年。”半个月后签了租房协议,押金1000,说定金就作押金了,所以押金的收条没有打,定金的条子还在。合同上写的“押金一千”,现在住了四个月我想提前退租,愿意支付违约金。房东说那是定金不能退,且仍要付违约金。
租房合同上写的:
第一条;租期一年。
第二条:租金600/月,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一季一付,最少住半年,季度末之前交付下季度房租。
第三条写着:押金1000元,租赁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期未满,乙方有意提前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退租,并按月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租赁期未满,甲方要收回该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
现在我只住了三个月,已经通知房东第四个月到期后退房,房租已经共收了六个月的。请问押金和剩下两个月的房租应该退给我吗?违约金我该如何支付?
现在我只住了三个月,已经通知房东第四个月到期后退房,房租已经共收了六个月的。请问押金和剩下两个月的房租应该退给我吗?违约金我该如何支付?
08年签的一所民办高校,开始是3年合同。11年8月到期,又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在,提出辞职,如果没有到一个月就离开的话,应该支付给学校多少违约金? 在学校只是一个普通的教师,没有接受学校任何的培训等。学校说,离开的话,需要按照剩下的合同年数折合违约金,每年1个月的工资。加在一起是5个月。 请问合理么? 如
我是房东,租房合同未到期、我的房客不交租金且押金抵房租也用完了、我想给对方发送通知函,该如何写?
我的租房合同是2012-3-10至2012-3-9日,2011-9-9日之前的租金已付,到目前为止他也不交房租、也不退房,押金也耗完了,据我所知和我签合同的人没住是其他人住的,我现在想收回房子是否要通过法律手段,先给对方发通知函、但不只该如何写请专家指点?
我在买房的时候支付了定金一万元,但是银行不能贷款,资金不够支付全款,定金如何能退?现能证明跟我签订订单的职业顾问不是订单上签名的那一位,是否可以退定。案件发生在新乡
缴纳物业管理费应是每个业主应尽的义务,但应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不满而暂停缴纳。现被物业公司起诉,我该如何应对? 暂停缴纳理由: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如周围环境的维护,卫生,道路损坏也不及时修缮。 我现应该是对起诉状作答辩还是应该怎么做。 如果对起诉状做答辩我应该准备些什么,还是不予理睬,如果败诉回事
付款通知函 经我司多次催收,截至今日,贵方实际交付款项为人民币10000元,尚欠我司价款共计人民币517719元,欠款已逾期12日未交,依本合同第四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第二条约定的时间支付房款或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第日按逾期应付房款的千分之一向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天后,我司
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刚工作一年,由于公司要撤销整个部门,所以要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的说法是立即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给一个月工资。我认为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应该补偿一个月工资。 然后公司违约解除没到期的三年合同,应该在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总共要补偿两个月工资。 不知道我的要求是否符
10年6月份签订过一份合同,当时是有中介操作,11年6月份续租的时候,没有通过中介,房东只是拿了一份中介合同的范本过来签订合同了,里面有一条条款是:未经房主同意私自搬离房屋需要赔偿房东一个月房租,且押金不退(这条算霸王条款吧)。 这是前言,12月份我的合约即将到期,目前我已搬离房屋,我在11月份的时候已经通知
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刚工作一年,由于公司要撤销整个部门,所以要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说法是立即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给一个月工资。我认为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应该补偿一个月工资。然后公司违约解除没到期的三年合同,应该在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总共要补偿两个月工资。不知道我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
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刚工作一年,由于公司要撤销整个部门,所以要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说法是立即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给一个月工资。我认为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应该补偿一个月工资。然后公司违约解除没到期的三年合同,应该在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总共要补偿两个月工资。不知道我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
租赁合同上写明,若违约,乙方将定金作为押金交予甲方,现甲方要求多一个月租金,是否合法?
如乙方租贷期间不到9个月租用期限,乙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不退押金(即一个月房租八百五十圆整) 我不理解的是(即一个月房租八百五十圆整)这句话. 是不是一下要扣我2个月的钱呢 我想问.是不是扣了我的押金了还要扣我的一个月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