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2006年7月4日因国库券到期去交通银行领取并存款,银行工作人员骗我妈妈说有个理财产品很好,收益绝对高于同期存款利率,我妈妈没文化,在听信了银行工作人员后,购买了2万元该理财产品(实付1万9千元,保单编号:000000240267,该产品实际上是寿险,投保人是我妈妈,被保险人是我本人,我是不知情的,也没在合同是签过字),同年10月9日和11月27日又在银行工作人员的诱骗下用到期国库券的钱分别购买了1万元同产品(实际各支付了9500元,保单编号:000000262796和000000278546)。在今年10月10日以为理财产品到期到交通银行办理取款(实际上属于退保),在10月23日取钱时发现只有10235.44元,远远少于实际预期,发现被欺诈了,回家后,我得知这情况后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客服热线问询,得知被保险人是孟祥寿,明显是有错误,就查看了另二份保险合同,发现该保险实际是寿险,并存在以下问题: 1.在2006年7月4日购买的保单上(保单编号:000000240267),投保单上的被保人姓名为孟祥寿,保险凭证上被保人名字又是孟振,保单计划书上却是孟祥森,前后都矛盾,投保人签名和被保人签名笔迹与合同填写人笔迹相同,属非投保人和被保人本人笔名,即明显是工作人员本人签的,且合同签署日期为06年7月14日,即在保单生效之后补做投保单,凭证上理财账户期限为五年,而合同上为十年,投保单上也没有银行业务受理章。 2. 在2006年11月27日购买的保单(保单编号:000000278546),保险凭证、投保单、保单计划书上被保人姓名都为孟祥寿,而签名是孟祥森,投保人签名和被保人签名笔迹相同,也是非被保人本人签名,投保单上也没银行工作人员签名。 3.在保险合约和投保单上都没有十天犹豫期的约定,这违反了保险法上保险合同购买必须有十天犹豫期的规定。在售后也没有电话回访确认。 我是这样认为的:作为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和具有保险业务代理资质的金融机构,应当知道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保险法第56条第1款),并应在开展业务中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险法第5条),然而银行工作人员利用人们过国家金融机构的信誉,实施欺诈,将寿险谎称为收益很高的理财产品,欺骗没文化的老人,使其作出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又在被保险人不在场也未作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情况仍与我母亲签定寿险合同,后又欺我母亲不识字而利用故意错填保险合同资料、代签名、在保单生效后补投保单等手段制造一个没有理赔效能的“保险合同”。而二大公司的管理人员在审核时无视如此多的错误(10月9日购买的保单我没查看,可能还有其它错误),却让这样的保险合同“生效”,其目的无非是侵占消费者的资金,以获取自己的利益。他们的行为事实上已构成的欺诈。(现在都实行执证上岗的,销售保险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应该是具有相当资质的售业务人员,如果仅仅是一二个错误,可能是工作失误,但如此多的错误,显然是主观的故意。同样,保险公司应该有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应该对自己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审核其有效性,并在自己公司的电脑登记注册,对于如此多的错误“睁眼瞎”,显然也是主观的故意,目的无非是恶意串通来规避理赔风险,侵占消费者的资金,即你来理赔,合同无效,之于赔偿,能骗就骗,能赖就赖!) 请问这种说法有道理吗?这算不算合同欺诈?是否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退一赔一。
我是某公司的销售人员,在几年的工作中为公司签订了上千万的合同,其中大部分是与中国移动签署的合同。该公司为中国移动的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入围厂家,但是中国移动向其采购的产品是这家公司从来没有生产过的,于是该公司就采购了其他厂家(此厂家并非移动框架入围厂家,不具备在中移动的供货资格)的货物改成自己的品牌和标
我托“朋友”赵某某帮我买一套住房,并签订了购房协议,当时赵某某在单位享受集资购房,当时房产证的名字是赵某某,按单位的规定三年以后方可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赵某某非但不给过户,还悄悄地将该房产转让给了别人。现在我是钱也没了,房子也没了,我该怎么办?
本人于2010年受让了一个网吧,当时签订了一份合同。转让方并不是网吧法人。合同内容中转让方违反了两条,其中一条是网线费用价格,当时合同上写明是维持在1W元每年左右,两年内不会有较大浮动,结果今年网线费就收了我三万。还有一条是转让方必须保证所有维持网吧经营的必须证照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可是他的工商证却没有年检
我和女朋友合作生意,实际都是我投的资20万,由她来经营,利润各半,但现在到期了,她既不给结算,又给我个说法,也没推我的投资,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合同欺诈?谢谢! 上边漏了个字,应该是“她既不给结算,又不给我个说法”
我有一个合同纠纷,大致情况如下:我妈与北京XX投资公司在不了解所有问题甚至没有看完合同书的情况下签了一份合同,用8800元购买一批廉价鞋套机。我妈提前口头声明了要以8800以进货价购买廉价鞋套机,在签完合同后他们才说配货种类要由他们来决定;后来一个月以后经我妈多次催促他们才发货,把大约十几个中等的鞋套机发给我
经销商没有税务登记证违反税务法相关规定,所签订车合同算不算欺诈
销售商在2009年取的汽车地区经销权,可一直没办理税务登记证对外卖车,他都是让另一经销商为其代开税票,像这种情况是否是偷税漏税,欺诈销售呢?
我在佛山顺德乐从购家具遇上合同纠纷。不知这样算不算合同欺诈呢?
我在乐从订了一批餐厅用的卡座,当时要求的款式和材料等都是对住他的电脑和我的效果图来商议怎样做的。我当时是指住效果图说那些部位要用木做,那些要用布包,还要什么颜色等。但卖家具的人当时只是写上:单边卡座、双边卡座,没有写明是用什么材料(我问过当地卖家具的,正常合同应该写明尺寸、材料,颜色等才算正式合同)
店面买来18年了。到现在还没有拿到土地证,买的是商铺房的价格,要给我们的却是住宅房的土地证,这算不算合同欺诈啊。而且向当地有关部门反应却是一拖再拖!他们说我要办商铺房的土地证的话,自己去转,自己去弄。真是可气。
店面买来18年了。到现在还没有拿到土地证,买的是商铺房的价格,要给我们的却是住宅房的土地证,这算不算合同欺诈啊。而且向当地有关部门反应却是一拖再拖!他们说我要办商铺房的土地证的话,自己去转,自己去弄。真是可气。
我与北京XX公司在不了解所有问题甚至没有看完合同书的情况下签了一份合同,他们说让我们交2万块钱进他们批发价的衣服,但在签完合同后他们发给我们的货却是按他们的市场价给我们的,而且质量很不好,跟我们在他们展厅看的衣服完全不一样,问他们他们说第一批货要由他们统一配货.并说我们交的那两万块钱是保证金, 我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