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没有任何纠纷,现在想转档案,原单位档案管理人员总是找理由不给转,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吗?谢谢!
今年2月份 单位以工作调动三次 本人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为由,解除合同,出具了解除合同文件,本人于5月10前往公司领取了解除的合同文件,但单位不给办理养老、档案、证件转移手续,理由是公司还在讨论,等公司通知,我可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及时办理养老、档案、证件转移手续?
我是吉林人,毕业后在广东教书,和学校签了5年合同,现在是三年,由于私人原因想辞职,请问档案、户口、三险一金可以跨省转移吗?
按照失业人员办理了夫妻投靠户口进京,在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过程中,海淀职介中心要求先把档案转过来,但原籍劳动部门需要海淀职介中心开具接收函,海淀职介中心的回答是,他们只是中转,没有权力开这个接收函。那么我要怎样才能去原籍拿到我的档案?
两个户口,注销一个一直使用的,怎么将资料档案(医保、住房公积金等)这些转移到另一个户口上(不常用的)
两个户口,注销一个一直使用的,怎么将资料档案(医保、住房公积金等)这些转移到另一个户口上(不常用的)???谢谢
我在原来的单位已经辞职,现在户口在我家没有在单位,单位已经通知我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但是我现在还没找到
单位在西安,我的户口现在在山东聊城 在西安的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必须要本人去办理吗?
我与2007年7月毕业,在大连参加工作,并将档案交由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户口落在大连市。2008年10月份离开大连,档案仍然在此地保管。2009年5月由于工作原因,将档案从大连人才转移到北京双高人才保管至今。现由于我调入辽宁省辽阳市公安局工作,需要将档案转移到辽阳市公安局保管,辽阳市公安局与辽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
2008年7月大学毕业时我与xx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在试用期内08年12月辞职,双方为发生相关纠纷。辞职后由于为找到新单位,档案没有转移。2009年5月新单位开具调档函至原单位出,拖了近一年,原单位都未将档案转移至新单位。无奈,2011年10月,本人从人才市场开具商调函再次要求原单位转移档案。但原单位以就业协议书中写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一直未按时协助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赔偿因此而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失,可是法律条款中,没有损失应如何赔偿,目前以就此问题进行了劳动仲裁,在仲裁庭上,仲裁员要求劳动者提出赔偿的具体要求,请问:最大限度能够要求什么方面的赔偿?是生活费还是工资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一直未按时协助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赔偿因此而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失,可是法律条款中,没有损失应如何赔偿,目前以就此问题进行了劳动仲裁,在仲裁庭上,仲裁员要求劳动者提出赔偿的具体要求,请问:最大限度能够要求什么方面的赔偿?是生活费还是工资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