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我2008年9月1日因工地买材料途中发生车祸。于2009年8月23日申请工伤,2010年8月20日被认定为工伤,同年9月28日评定二级伤残,工地的单位可不可以,以交通事故中已获赔的数额超过了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核定的数额为由,不再需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需要你的帮忙,谢谢!
我舅舅给唐山的一家建桥公司打工,没签劳动合同。2010年4月11日晚7:30,在津唐高速公路施工时,遇车祸身亡。施工时,单位没有设置任何保护设施。事故后,家属就去了所在地,已经半个多月了,交警还不给处理,公司也没有说法,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肇事者开着别人的车出差,随同其出差人因事故死亡,交通事故与工伤死亡赔偿该向谁索赔?
肇事者是是受害人公司的老总,车子是老总的弟弟的,受害者因公出差发生车祸死亡,老总全责,交通事故赔偿向单位要还是向个人要?如果向单位索赔,工伤死亡赔偿可否同时索赔?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向个人要,他说付不起怎么办?受害人工作单位在山东,事故发生在河南。
你们好,我曾是一个商业批发人员,某次乘刘某货车进货时在去的路上发生事故,车辆侧翻于沟内,将我抛出车外后压于车下导致胸10、11截瘫,认定为一级伤残,交警队判定车主超载并负全部责任(他去时车上装有粮食)。在出院前我因医疗费用问题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先行赔偿部分费用,经一审判决,判被告向我赔付所起诉费用
律师, 您好! 今天是中秋佳节,在此祝您及您好的家人中秋节快乐! 现想咨询如下问题: 我的父亲于前日不久载三人,在二级公路上于晚6点左右撞到一名50多岁的男性,遇到这种情况父亲抱起此人将此人送到医院,因抢救无效后死亡。随后我的父亲自己去投案自首。 此男性有精神病史,住院三次都从医院
我姐夫湖南人,在辽宁沈阳做工,在他本人工地上被另一工地运货汽车倒退时撞伤,对方全责,1条锁骨+4条肋骨断,肺部有损伤,手臂撕裂40多针,10月2日做的接骨手术,他们工地预计20天左右回湖南,计划回湖南医治,至今产生的医疗费用责任方全部支付了,请问这是工伤还是交通事故?现要怎样处理及赔偿?请好心的律师帮忙解答,
我就职于青岛某公司,负责湖北某个市场的销售工作,去年11月与同事参加客户婚礼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司机全责,我与同事也都在青岛认定为工伤,但青岛社保局不给予赔偿医药费,我就职的公司称工伤保险拨付的医药费归社保局拨付,社保局称司机全责,要我和同事自己去找司机要求赔偿,但司机当时差点
我公司员工,加班后回自己家中(家人来接),结果途中不幸出了交通事故,(暂有肇事机动车辆赔偿中)伤的不重,只是说头有点晕,员工要我做工伤赔偿,是否该陪? 注:公司本来给该员工安排了宿舍,后自己要求回自己家住,公司给住房补贴)
浙江出了几个施行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办法里明说是补差额的方法赔偿,那么工伤和交通事故都能索赔情况下还能不能得到双赔?地点:浙江台州。
我坐在出租车后排右侧座位上上,另外一违章车辆撞在出租车的左门上,致使我左眼角45°方向向上1公分左右缝了九针,请问索赔给我的应该是哪一方?另外我可以获得精神损失费赔偿?赔偿的金额大约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