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7月29日双方协议离婚于8月5日在民政局办的离婚手续。协议中约定婚后房一套归男方居住最终产权归儿子所有,(现是按揭房)车库一间同房一样,男方补偿女方15万元,离婚时支10万元现金,还欠5万元,等5万元款项付清后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同时房屋内空调电器归女方所有,但在离婚时女方未搬走,男方对些写下一张承诺书如未配合女方搬走就视同欠女方1万元,计总共欠6万元,请问就些事可以有上诉不,上诉有100%胜赢吗?
你好。和老公恋爱结婚六年了,这几年吵吵闹闹不断,有时他还打人,现在我提出与他离婚他不同意,我给他要补偿他说一分不给,他说是我先提出来的离婚所以一分钱不给,两人感情不和他打人还有理了,还不许我提出离婚了,他让我给他一次机会我不可能在给他机会了,曾经给过他一次机会,这一给就是5年。我想离婚要补偿有错吗?
2010年离婚,孩子让给男方,将房子卖了也都给了男方(其实是留给孩子的,但也没证明),后来男方在外地买了房,离婚到现在,男方不让把孩子带到女方家,现男方不要孩子,请问是否可要求当初的财产重新分割。
刚结婚一个月,举行仪式但没登记,没同居,女方因由外遇提出离婚,给男方造成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怎么补偿,如彩礼,就是结婚是给女方的钱,还有举行仪式的消费怎么说,男方还能接受女方假如不离婚的话,但女方执意离婚,请求专家帮忙。谢谢!
我老公是在部队,到今年年底已满12年,准备退伍,2007年2月份领的结婚证,和老人住在一起,2009年就把原来住的2层楼约100多个平方的房子拆建成现在的5层楼约1000个平方左右,重建房子时我一直跟着赔账,原来的老房产证名字是老人的,现在的房产证还未办下来,请问我离婚时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补偿。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女方不离,为了达到多要钱的目的,只要你给45万就同意离婚,没办法男方就同意了签字,协议离婚。签字后男方拿不出那么多钱给女方,还要借很多钱。男方决定不给啦。想问问;这份协议还成立吗?
婚前债务婚后我帮他一起偿还 但若离婚了我应有所补偿么 婚前他向别人借款 但借条跟我没有关系 借款是他婚前用来办事的 那么我现在跟他离婚会得到那些钱么
我儿子今年三岁半,如果离婚儿子归我,我可以要求男方哪些责任,因为我老公也是有外遇在外,但我没有证据,又要怎样才算是他有第三者的证据?
离婚时,妻子要求丈夫在离婚后,还每月付给一定的赡养费用作为婚姻补偿,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妻子由于婚姻的缘故,没有工作,当专职的家庭主妇,因为婚姻丧失了工作机会。所以离婚后,无法养活自己。 问问这样情况下,如果妻子提出,要求丈夫在离婚后,每月仍然付给其一定的生活费用。这种要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如果丈夫同意这个要求,法院是否会阻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