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较大债款于我,但现今音讯全无,无法与他取得联系,我该如何讨要?我手中持有对方借款时的欠条,请大家帮帮我,告诉我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追回我这所有的积蓄。 对方姓名:王文红 身份证号 432427194710141011 湖南石门县人
2010年4~7月我同事分三次向我借款周转2、3个月,12月的时候要求对方还款,只还了1000块,并在有她身份证复印件的A4纸上写了欠条,欠款15100元,欠条上约定2011年1月25日全部归还。但实际并没有按时还清,只是每月发工资的时候断断续续还1000~2000元。至今还欠款8000元,但11月10日发工资至今对方都没上班,电话也停机,找
我有一张他写的欠条,金额两万。答应到时间给我钱的,可过了时间不见了人影,手机也关机。找不到人了。我该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欠条上没写还款的时间,7月份借的钱至今一分钱也没还,期间也追要过,但都是以借口说没钱,说等到11.26号还我一万,但是现在人不见了。
我与朋友借给另一朋友共23.5万元一年多,1.8分的月利息,均有借条,以前利息都能按月支付,现在由于这位朋友因为投资公司失败,目前无钱偿还,原先约定上月想办法偿还,可是现在,她电话停机,出租房闭门,我们联系不到她20多天了,她是在有意的逃避。去她父母家也找不到,只说等她女儿回来再说。她目前没有房产,几年前离
2011年3月至8月与债务人合伙做生意。由本人出资8万余元,有收条及身份证明。但无还款期限。现债务人无法联络,知道他老家地址,但其家人说与其无联络。
我2年前放贷60万,但没有签订合同,现债务人要求以房屋抵债,丸美需要办理那些手续,只是单纯的抵押手续公正可以吗?还是要办理过户?过户前还需要什么手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