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个我和对方因纠纷被打伤。右手小手指骨折。后经我们当地区法医鉴定为轻伤。接着对方来人协调没协调好。后对方见协调不成。要求从新鉴定。又经市法医鉴定。市里鉴定结果为轻微伤都不算,理由说我的手是老伤,【我手是有老伤,但是一年前的事了】在二次受伤之前什么活都能干【有好多人都能证明】后我不服,又到省里去鉴定。省里的结果为;再老伤的基础上有新鲜骨折,请问下一步该怎么走
我不太会用电脑,我的电话是13866588815
请问我该怎么办?这样的伤情鉴定公平吗?上诉需要什么程序!需要上诉费吗?
我被人家砍伤伤情是:左肩背部见约6cm软组织裂伤.伤口边缘整齐!深达骨质层,肌肉外露,断裂,活动性出血。左肩背上部还约见1.5cm,1.0cm皮肤裂伤,深达皮下,活动性出血!左上肢活动上课发,肢端感觉血运可。右前臂右手局部软组织轻度肿胀,皮肤无破溃,压痛,肢体感觉活动课。辅助检查:X线:胸部诸骨及心肺未及异常。一级
闭合性颅脑损伤 脑震荡,鉴定结果已出为轻微伤,但是从受伤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病人一直头疼 失眠 沉默,医生诊断为抑郁症。现在派出所要结案,请问后遗症的鉴定应该怎样申请?如果精神损伤构成轻伤,那么对方要负刑事责任吗
对方有社会关系。我的伤很严重。按照我从网上咨询的应该是重伤。但打我的那方花钱贿赂了法医。我不服。请问我可以申请做二次鉴定吗
我是国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是事业编制,我2010年因出差出车祸,经人事部门工伤认定后,2011年1月劳动能力鉴定为5级伤残后,咨询当地人事劳动部门,均不知道以后如何申请一次性赔偿等事项,请问该乡那个部门申请赔偿,程序是怎样的?谢谢
你好,因被人砍伤,对第一次伤情鉴定有异议,故要求二次鉴定,因为当地司法机构与犯罪人有“沟通”,我自己要求到省级鉴定机构再次鉴定,想问一下,具体程序该怎么走??一定要检察院指定的吗??就怕指定的机构和犯罪人再次“沟通”,我被害人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对待。谢谢!!!
离婚六年,女方发现当初财产分割不公,想重新分割财产,该走怎样的程序?
离婚六年,没有复婚,但继续住在一起,并且男方频繁使用暴力,并且女方发现,当初财产分割不公,自己只要3.5万,剩下的财产(包括房产,全部财产,)都给了男方,现在想要重新分割财产,不知有何办法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