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有姊妹两个,没有兄弟。在2000年我姥姥跟我姨过了半年就去世了,虽然没什么财产我姨全拿走了。姥爷一直跟我们过。我父母都六十多了身体也不好,我妈有病也照顾不过来,想让姥爷在我姨家住一阵,我姨觉得她养的老人已经死了就不应该再有赡养另一个的义务了。请问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两个老人都健在,有三个儿子ABC和两个儿子DE。现在,两位老人都有病在身,需要有人在身边。但是,其中一个儿子B的妻子逝世,他也非常混蛋,有糖尿病,总是胡闹,在A和C要去和B商量两个老人的赡养问题的时候拒不配合,大吵大闹,但又不明确表示不赡养(其实已经不赡养好多年了),B有一个儿子已经工作和结婚。D和E也已经工作
我妈妈跟爸爸结婚时爸爸有一儿一女,在哥哥姐姐三四岁的时候有次去奶奶家过年后就受叔叔的教唆不回来跟爸爸妈妈住了,其后,哥哥姐姐上学也都是爸妈供的,在我哥哥初中的时候得了肝癌由于发现较晚治疗无效去世了,之后姐姐就出嫁再也没有叫过爸妈,更不要说看望他们。但是姐姐出嫁后户口一直没有拿走,我想问如果父亲几十年
祖父母健在,五子女(两子三女)两子与大儿媳身故,大子与大儿媳有一女,二子有一子,两老均已八旬,需人照料,与孙女居住一起,大都由孙女照料,将房产给孙女继承,令交由二儿媳购房款,购得二手房给孙子,就此二老将自己所有房产分给孙女,孙子,三个女儿均不得,请问:就此事 继承书据和赡养老人的义务书据要如何书立,
您好,我父亲二十几年前就与他人另组家庭并育有一子一女,但当时并未与我母亲办理离婚手续,父亲那时就一直与那女子同居直至现在,对我们家庭从此没有负担任何义务,母亲一个人单独抚养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的奶奶与四个孩子,那时母亲与我们都不懂要争取什么,只觉得他如果没有来闹就算了。家里的住房原来是舅公盖给我们的
一个老奶奶,海外归来,带50万现金,自己没有子女,国内有一个侄子。侄子提出要求:若要一起住,必须把50万存入其账户用于赡养。问题是,如何保证其会尽赡养义务?老奶奶是否还可以通过遗嘱支配这50万?是否有相应的法律手段?(注:由于某些原因老奶奶在国内无法办理银行账号)
你好!我家有一套房子,房子是我父亲一人出的钱,产权上写了我父母和我哥的名字,现在父母要,父亲64岁,他身体不好,我父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我哥说要叫我父亲的财产过给给祖孙子,他说我母亲56岁,暂时身体没有问题,但是他们经常和我母亲吵架,说那房子不是我母亲买的,叫我母亲搬出去,我们兄妹6个,大的两个是我妈前
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女,父母在我16岁时离婚,在他们离婚之前我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母亲因赌债欠人两万,将房子卖给其弟弟还债(房子是由爷爷和父母共同出资买的),离婚后父亲一分钱也没有得到,我也判给父亲。母亲卖掉房子后和父亲离婚后改嫁外地,没有生育子女。我现在长大已经独立生活,即将嫁人,以后我有义务赡养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