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书面递交书面辞职通知,但是公司因为前期帐对不起来为由不给办理离职,那说明还是在职状态,但是却还是以帐对不起来为由,没有给我发11月份的工资,我想咨询一下这种做法对不对,我一接手此工作的时候张就是对不起来,在这几天我也找了相关证据,当我跟财务要起初数据,他竟然没有,我想到当地督察局投诉,请问成功的机率大吗?能经过督察局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吗?求助 谢谢
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要不属于他们的软件代码他们扣发我8天工资
我在金田锯片厂任网管工作。去年10月份曾离职过一次。刚离开1天他们又打电话答应给我加工资到3000块所以我又回去工作了。实际领到的只有2730多块钱。我私自开发了一个生产管理系统软件。给公司看过并没有说要用春节前我就删掉了。 我于2010年3月8号再次提出离职。他们同意后我9号就开始办理离职手续。不料他们非要我交出软
上交辞职报告一个半月之后离职,公司以费用未结清为由迟迟不办离职手续,并且扣发一个半月工资
上交辞职报告一个半月(本部门领导辞职,辞职报告直接上交人事经理,口头上同意离职并没有盖章确认)之后离职,公司以费用未结清为由迟迟不办离职手续,并且扣发一个半月工资。跟公司的费用结报里面还存在个人需要退还公司一部分费用,但是在结报中被公司相关负责人扣报很多实际产生的费用。为了能够早日办理好离职手续都按
你好,我是重庆人,2011年5月6日与上海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每月工资四千元整。因为公司在成都和常州有项目,所以我5月6日——6月24日工作地在成都,6月25——到7月30工作地在常州。今年7月23日,我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并于7月30日离开常州。至今为止,上海总公司未发放我7月工资,并无根据的给我出示
我于8月31日向公司申请辞职,公司口头应承一个月后可以离职,9月6月,我向公司请了15天得婚假,婚假到期后,我没有再去公司上班,公司规定我这样是属于自动离职,不予发放工资,请问我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另:我公司8月份的工资野没有发放给我。
我因怀孕生孩子,2011年4月主动从公司离职,离职前2011年1月到3月的工资就一直没有发,加上离职当月的工资有4个月的。办理离职的时候忘了让老板写一个欠条。后来每个月都打电话催要工资,老板总是一个月推一个月的,从6月推到7月,一直到现在10月了。期间因为生孩子坐月子,就没怎么管,今天打电话说我欠公司一张发票,拒绝
擅自离职,没有按照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没办理交接手续,公司有权暂扣我一个月的工资吗?
我8月初入职的,9月23日因为其它原因导致当日旷工,24日(周六)早上去到公司时部门负责人告知我说:“你周一找人事办理一下离职手续”。因为之后一直有事耽搁了,而且我以为只是退回工衣那些。所以直到国庆假期后联系到人事问:工衣需不需要归还呢?当时人事只是回复我说不需要,也并没有提到说未办理离职手续将拒发当月工
一个月内离职以后的日期算不算缺勤,公司以缺勤为由假日不给工资
你们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劳动法的问题。是这样的:我10月份在一家公司上班,到26号正式离职了,离职是经过公司同意的,但发工资时,他们说公司有条规定“每月缺勤天数超过5天得按实际上班时间算工资”。我在1号到25号之间就只请了1.5天假,他们说我26号走的,到31号有6天没上班,所以缺勤超过了5天,所以结算工资只给我实际
我已经离职一个月,我是在试用期离职的,公司没有给我缴纳保险,不够我是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的,现在公司以没有和新人交接清楚为由不发给我工资,强制要求我去再次交接了才给我发薪资,我不同意去我觉得这样不合法,请问我这样做对么?若他们不发我工资我可以上诉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