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是11.26晚上生的医生说情况很好,27发现孩子不怎么吃奶也不怎么哭询问医生医生说是孩子比较懒比较乖不闹人,但是28号的时候还是这样家人感觉不对送往隔壁医院医生说可能缺氧然后检查确实是缺氧缺血性脑病,就这样耽误了两天孩子现在情况比较严重在监护室,这样算是医疗事故吗?医生连最起码的医疗知识都不懂吗?我们家人都看得出来不对医生却说正常
医生没给我验孕就开药了,导致宝宝不能要,请问这算不算医疗事故?
详情是这样的:我已婚,现怀孕十四周左右,在09年12月31日去看了中医,当时医生说我心跳很快,怀疑我得了甲亢,让我去验血化验,然后直接给我开了一个星期的中药,一个星期后复诊,确诊了是甲亢,医生接着又给我开了一个星期的中药和治疗甲亢的药(药名:他巴唑,三维B片,肌苷片,盐酸普萘洛尔片,共四种西药);到目前为
我妈妈在2009年9月,摔伤骨折,送到医院,进行钢板固定手术。术后医生说手术成功。回家休养。一个月后复查,医生说很好。三个月后复查,医生说没有涨多少,要加强锻炼。半年后,腿依然没有好的迹象,再一次复查,结果,不但没有好,而且螺丝断裂五根,其他的螺丝松懈了,部分肌肉坏死,要重新做手术,还要进行从别的部位,
医院手术前诊断为卵巢囊肿,开刀后发现是小肠坏死,是诊断失误,算是医疗事故吗
肚子疼去医院手术前诊断为卵巢囊肿,开刀后发现不是后在开刀处缝合后,转院到另一家医院后,顺利做了小肠坏死的切除手术.算是医疗事故吗? 让我一天开了两刀。误诊怎么判断?
明明是药剂过量导致我儿子致死,卫生局与医院串通,不定为医疗事故?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儿子一个小感冒,让无医生资质的诊所用药过量导致病情加重成为哮喘,我们不懂,送往正规医院,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又因用药过量致使我儿子死亡。几经周折,做了尸检,卫生局天天拖,最后鉴定为不是医疗事故!当地法院不立案!说定成医疗事故才能立。国家有这个规定吗?我们觉得他们在操纵着所有过程,没有
我母亲,脚骨外翻,在医院做手术后变成了骨内翻,大拇脚趾不能回弯,找人看过片子,说是脚筋被割断了,这算不算是医疗事故。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准备什么东西,过失方应赔偿什么
我嫂在县妇幼保健生小孩,孩子快出来了,护士又把小孩提上去,说东西还没有准备好,叫他等一下在生,孩子出来后检查都是正常的,他们就把小孩放在保温箱里,第三天,发现小孩子出了问题,送到县人民医院,还是没有救活,医院不负责任,我们就把死去的小孩子抱到县政府(我们是乡下的人不懂,我知道我们这样做是错的)他们就以集聚闹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