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莱阳一家火锅店吃饭时,吃够了300元,赠送了100元的代金券,上面标注着可以代替现金使用。没过多久,为了用掉这张票,再次来到此饭店,本次消费100余元。可结账时,服务员却说需要消费300元以上才能使用这张代金券。 当时饭店赠送代金券时并没说明白需要一次性消费多少才可以使用,而且代金券上也没有注明。 饭店门口的横幅上只标注着"消费满100元送50元代金券、满200元送80元代金券、满300元送100元代金券” 请问这除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真实情况权之外,还侵犯了其他消费者的什么权利?我们应该怎样处理?或应该怎样投诉?
昨天半晚时分,同学叫我去吃饭,我们一起骑着两辆摩托车去的。到了以后两辆摩托放在饭店门口,并且都锁了车把。 吃完饭后再找其中的一辆找不到了,并且我们及时报警,最终车也没找到。事后饭店推脱责任,概不负责。
我中午在永和豆浆吃饭,包放在桌子上,低头看菜单的时候,被小偷偷走钱包(内有3000元左右现金,身份证),手机,钥匙。包没丢,可能是掏走的。后报警,警察来了,调查时发现摄像头系统是坏的,没一个能用的。请问:像这种情况,要求饭店赔偿可以吗?饭店应负些责任吗?
周末和朋友逛街,遇到招揽生意的人,带我们到一饭店吃饭喝酒,很普通的一家店,不是什么高级场所。但是账单出来后,我们都傻眼了,七八个菜吃掉我们一万多块钱。跟店家理论无果,看看着七八号人士凶神恶煞,怕有人身危险,遂只好交钱了事。后来细细想想,但是有所谓的陪酒小姐在旁不断的点酒上来,而我们其实也没喝多少,都
同学的哥哥订婚请客,在一饭店吃完饭后都出现了上吐下泻的发烧的情况,请问这种情况如果要求赔偿会成功吗?需要收集材料吗?大约应该要求赔偿多少?
我在饭店吃饭,手机落在桌上,走后三分钟,回去找没有了,要去掉监控录像,饭店说是商业机密,不能给看。报警,警察说属于遗落,不归他们管...请问我该怎么办...
朋友过生日,在饭店吃饭,结账时发现饭店的账单和我们点的饭菜不符合,明显价钱多出我们所吃的饭菜和酒水,这时候饭店主管就上来开始推搡和说脏话,然后双方就动了手,我们被饭店服务人员追着打,一人被主管用啤酒瓶打破了头,然后我们就报了警,警察让我们去医院做了检查,然后又去派出所指定的伤检部门做了伤检,如果伤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