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工伤,酒后被碎酒杯扎断左手食指和中指肌腱,目前左手食指和中指伸不直,攥不上拳,请问哪里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我上月在交通事故中,左耳横向齐根断裂,缝了三十针左右。。缝合后无缺损,耳前较平整但有明显线条状瘢痕,但耳后有错位(上半和下半横向错位),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够得上伤残等级么? 另外,耳后头皮处还有3针的瘢痕,头部右枕部位有5针的瘢痕 我想知道够不够得上伤残等级,如果够不上就不去花钱鉴定了。
我侄子今年12岁,在10月12号上学路上,被一辆私家红旗轿车撞至车下并托出4米,导致右肩胛骨骨折及腰部受伤,左手中指第一节皮肉脱落,经医生诊断指甲无法长出且指形较丑。交警部门至今没有做事故责任认定,当时肇事方并没有及时报案且故意破坏现场,因肇事方和交警的某种关系,案子至今还没有处理,且在我方要求做伤残鉴定
右脚小腿股骨粉碎性骨折,大约10厘米,好后只能走路,但很不方便,因为在农村主要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养家糊口,但好后不能做像以前一样了。这样的情况可以鉴定到几级。
尊敬的律师: 我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在作伤残鉴定的时候,交警多次通知肇事方去作伤残鉴定,肇事方一直不理,于是,交警大队同我一起去作了鉴定,后来案件起诉到法院,法官说,肇事方提出他们对鉴定不知情,提出要重新作过鉴定,于是,法官同意了肇事方重新作鉴定的要求,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合理吗
有朋友交通事故受伤,鉴定为10级,医院出院报告中注明后续治疗费为2万元,诉讼中,双方认可伤残鉴定10级,但对后续治疗费有异议。后法官要求重新做后续治疗费鉴定,在法院指定及委托下重新做了后续治疗费鉴定,结果为万元。现法院又出幺蛾子,法官说,这两项只能支持一项!是否真的只能支持一项,是否有法律条文?明明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