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爸妈和我姑姑姑父口头协议一起做货运生意,口头协议各出资10万,红利对半分,其他开销、亏损等均未提及。(姑姑姑父已在广东办了货运公司,需要人员去江苏,专门负责一个大客户的生意。姑姑姑父只说了随便运一车就能赚20万,这个客户和他们多么熟。风险和实际操作的问题一概未提。爸妈未见过世面,再本着对姑姑姑父的信任,在姑姑姑父催促下,带着全部存款5万和借来的5万,扔下原本县城里稳定的工作匆忙去江苏了)到了江苏,实际情况是要竞标,价低者得。并不是姑姑姑父描述的“关系熟,随便运一车赚20万”,不定时的才有一单生意。而且盈利的货款都是客户直接汇帐到姑姑姑父那,然后姑姑再汇一半给爸妈。没过多久灾难来了:客户开始赊账了。也就是没进账,还要继续垫资2万。爸妈没有存款,于是让姑姑姑父单方垫资这2万。不料,姑父要求必须我妈写欠条邮寄给他他再汇款,我妈照做了。后来爸妈不断追账,客户一共佘的13万,终于还了11万直接汇到姑姑姑父账上。又一个灾难来了,姑姑姑父直接宣布撤资不做了。也就是,他们拿回了10万本金和获得1万红利。而爸妈自客户赊账起,就没任何红利,还开销照常支出,而且还欠了姑姑姑父2万!爸妈只好继续留在江苏追13万还了11万还剩2万的尾款,但是未果,还险些被客户的车故意撞伤,爸爸还因此胃出血。时隔8,9年,姑姑姑父还在向爸妈追讨欠条上的2万元!我爸妈认为:当初他们隐瞒实情诱骗他们做生意;要求必须弟妹亲自写欠条就已经很生分,苗头不对;不曾考虑我爸妈是抛家借债,财力人力全部投入去生意,而他们已经是货运公司,有没有江苏这单生意他们都照样开销和营业,还要求我爸妈还2万;擅自撤资;还的11万赊账中有1万是红利,欠的2万也顶多还1万。感谢您的阅读,盼回复,请问这2万该还吗?这件合伙事件从法律角度应该怎么理解?该还的爸妈一定还,但是心中很憋屈又说不清,姑姑嘴巴大到处“诉苦”,亲戚们都说我们欠了姑姑姑父2万元8年都不还,也损害了名誉权。我就想弄明白这个事件的道理,好和姑姑姑父把帐算清,把话说清。
二人和伙做生意, 往酒店里送海鲜, 一方因触电意外死亡, 事后这生意就不做了, 那另一方要赔偿吗? 是在酒店里触电死亡的 ,那是在早上 ,大部分人还没上班 ,无人看见施救 .要赔偿的话最多能赔多少?
本人2008年上半年与一同学说给他投资做生意,但当时没有签合伙合同,只是有银行转帐金额记录给他,转帐后,一直是他在经营,我方偶尔有过去看一下,但他从来不会给营业单据财务单据类给我们看,今年过年我们问他盈利情况时,他就说一句亏了,什么证据也没有,我方多次催他款要他尽快还款,他一拖再拖,之前说要还,可是后面
四人和伙做生意,在施工过程中一方意外被机械扎到,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死亡结论是被重机械砸中内脏致死)。请问另三方要赔偿吗?赔偿金大约多少?
我想问一下 合伙做生意赔的钱该一方承担吗?开始双方并没有签任何合同,后来看到账要不上来 己方逼另甲方写了个欠条,欠条上的钱好像都还的差不多了,可欠条己方并没有还给甲方。现在己方的家人病了 他们立用这个病人到甲方里要钱,说不给钱就不走。天天弄的甲方家人都不能睡觉,请问己方这样做是不是犯法?
我与朋友于数年前共同投资,以合伙形式共同经营一美容诊室。近期,由于我本人家中有突发情况,有一年左右时间没能照顾诊室的工作。但是这一年的经营所需资金我已交予对方。现对方以我一年没能参加工作为由,提出退伙。同时要求归还当时投资的所有资金。因为这几年之内,诊室一直处于盈利状态且早已收回成本,我个人认为对方
我和另一个人合伙做生意,那个人在工地上因没关闸刀去接电线身亡,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对方要求我赔偿50万。我可不可以告他敲诈。
张三和李四合伙养车,各占车股50%、张三在家配货并且自己花钱雇用司机一名,李四是司机,在一次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李四身亡并对这起事故负全责,请问张三是否对李四家属进行责任赔偿
合伙做生意时欠有货款,一方要退出,一方要承接,那么货款是承接的人承担?还是共同承担?
如果甲方和乙方合伙开店,店子开业了,那么进货时欠有货款,但生意没坐多久,就把店子关了,那么甲方要去把店子接手下来,乙方要退出,甲方就要付一些接手店子的钱给乙方,还要付合伙做生意时欠下的货款。货款是两人做生意时欠下的,但现在甲方接手了店子,并且付乙方一些股份,那么两人做生意时欠下的货款是由接手店子的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