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15歲的,他強奸了他女朋友,是因為他女朋友要和他分手他想挽留不成所以強奸了她,期間還用皮帶勒,酒瓶打等方法威脅女孩拍攝裸照,并發生了兩次性關係,女孩不敢違抗,后報警,被抓了(我朋友是前幾天去他女朋友家試圖挽留時偷走了女孩家的鑰匙,過幾天后趁女孩一人在家入屋強奸的,)他這樣的情況要判刑大概是多少年
一名妇女自己明知道是在卖淫,拉了一个嫖客,那位妇女要求给予150元一次,等事情办完了,那位嫖客觉得她太老,只愿意给100元,然后妇女去公安局报案,说那男的强迫我卖淫,我要那男的给予我赔偿还要给予他判刑?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判? 给当事人写询问记录的那个警察非要说你的强奸罪,非要说你是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帮帮我,我想知道我和以前的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有时候他会违背我的意愿和我做那个事,而且那时候我也怀孕了,最近他不要我和孩子,和另一个女的在一起了,我想问下这样构成强奸罪吗?还有什么罪,我们没结婚,他的孩子现在,还没打掉,我如果告他,成立吗? 问题补充: 但是我怀孕期间,不想和他做,但是他硬来,还说让你
1 对法律规定内的幼女强行肛交,但不进行阴道性交,是否属于强奸?是否按强奸罪判处? 2 对法律规定内的非幼女强行肛交,但不进行阴道性交,是否属于强奸?是否按强奸罪判处? 从细节上说,男性必须将阴茎插入被害女性的阴道内,才可以构成强奸罪。在刑法上,这被称之为“奸入”。如果没有“奸入”,虽也属于强奸罪,但确
强奸未遂,被害人无奈之下跳楼造成骨折,请问要什么证据才足以让他判刑
你好,是这样的,我有一朋友去找工作、搬行李之时被给其介绍工作的一名劳务派遣人员带到一三楼出租屋处,被另一名男同伙锁在里面,其劳务派遣人员试图强奸我朋友,我朋友奋力反抗,反抗过程遭到暴打、恐吓、威胁,无奈之下她跳了楼,造成脚、腰椎骨折,现在人抓到了,但法律能将他绳之以法吗?会证据不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