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集体制度的职工现在单位改制了不愿意承认我们的存在但是给我们缴纳养老金及医疗保险金每个月有八十元钱却不愿意安排我们的就业岗位也不承认我们的身份我想知道我们要怎样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现在单位有些什么义务
我们从事有毒有害工作7年11个月了,现在公司要转制,如果公司拖到我们合同时间到了转制,公司有没有权利以合同到期为理由什么补偿都不给我们?
事业单位改制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吗?我们有权利要求恢复工作吗
我于2001年改制,属于岳阳楼区卫生局下属的一家医药公司,历属卫生局监管,但是改制时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也没有下岗证、失业证、通过法律的完善,人性化的解决群众的困难,我们职工要求重新恢复工作。
您好,请问,总部成立子公司后涉及原总部部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问题,应以何单位名义向合同对方发函确认,总部还是子公司?
问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单位的权利还是义务?假如单位一时疏忽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能起诉个人吗?(也没有代缴过)
原单位为我们买断职工办理失业保险金,我的一切都合格。就是在买断后我的户口迁出原甘肃。也办理了现在省的
原单位为我们买断职工办理失业保险金,我的一切都合格。就是在买断后我的户口迁出原甘肃。也办理了现在省的身份证。这样我还可以领吗。
我伯伯的老婆和3个子女都对他不理不睬,都出去外面了。我爷爷也去世不久了。以前我伯伯和我爷爷都是住我家的,我们家是卖木头的(店面是租的)。我爷爷死后,由于我家经济条件承担不起对我伯伯的生活,便把我伯伯赶回老家去自己一人生活。但是我伯伯经常来我家闹事,砸东西,向我爸要钱。这一切都怪他老婆和3儿女不对他进行
3)合约期满乙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搬出每天按月租金10%(225元)扣除押金。这一条是否也约束房东,他如果让我们提前搬走,他是否也要按每天按月租金10%(225元)赔付承租户。
A从B那里租来4间门面,将其中2间转让给我们,我们付了3万元转让费和2万租金(第一年),并与A签订了两年的租房合同2011.12.1生效。但是由于A不是房东,而我们又不知道真正的房东B在哪里,我们担心真正的房东会不会把房子收回去,那我们的转让费不是也白交了?我们这样的情况能享受哪里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