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及亲戚父母红包钱
经人介绍三个月男方家里就催促结婚,领了证,办了酒席。共同生活一个半月,因婚后无法建立感情,导致感情破裂(男方说我结婚后天天以各种借口外出游玩为理由,起诉离婚。我对法官讲的理由是由于男方不相信我怀的孩子是他的,并把我赶出家门导致婚姻破裂)现孩子已打掉。男方起诉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3万,结婚当天红包钱1万6。彩礼3万我买了2万3千的嫁妆全在男方家中。红包钱我收着在。他家是公安局的,跟法官认识,这种情况下请问会不会判我给钱男方家。
我结婚一个月,和男方住在一起,他不关心我,最后一次吵架后他让我回娘家,彻底伤了我对他的感情。我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嫁妆(家电的发票在他那,但是我用银行卡买的,我有银行的明细)。他不同意离婚,但说如果判离婚的话,他要求我返还彩礼钱三万六。在法院调解时,法官的意思是我们结婚时间短,要还彩礼。请问我得还彩礼
l领了结婚证两个月,因没有给够6万彩礼。女方父母要求女方起诉离婚。能不说她是骗婚。
领了结婚证两个月,在这期间提出要20万、10、8、6万。后我没有答应,又说2万就回北京办婚事,结果我就给她汇过去2万,收到后,又说不给够6万彩礼。女方父母要求女方起诉离婚。能不说她是骗婚。
因男方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在我生育一男婴30天后,男方暴力致我左手指严重骨折,此后拒绝给钱进行手术。我娘家父母到处筹钱让我在伤势已经延误的情况下做了前后两次手术,期间男方从未还问,还扬言以后照打不误!我出院后就起诉离婚,法院也予以判决,孩子跟男方生活。在时隔近一年后,男方父亲以要求返还彩礼将我父亲告上法
当事人经人介绍认识,确定恋爱关系,按当地习俗(农村)男方付给女方彩礼。经过一年的了解,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各种矛盾出现,09年8月28日结婚后,只在一起住了两个多月后,一直分居(都外出打工,不在一个城市)。一年以后男方起诉离婚,所要婚前彩礼。请问彩礼用返回吗?法律有明文规定要返回的吗?
女方是北京市户口 男方在北京读的书,读书期间换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地址是北京学校地址,男方毕业后户口回原籍,婚后在北京有一处房产,是男方名字 男方2008年毕业后签了一个外企,每年基本都是驻外工作,一年两个假期,每次1个月左右,放假回北京住在女方婚前房产中 双方是在北京领的结婚证 现在如果离婚,可以在北
我的律师总是不作为,老是拖着不办事,女方家人不在家他说没办法要等女方家有人,女方家来人了他又说法院没批什么单子,现在已经过去一年了,请问我改怎么样处理才能尽快要回法院判的钱
我和前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每人各分得土地补偿款10万,由我领取并保管。这笔钱大部分已用于日常生活开支,一部分拿给了前妻花销,无奈没有实质证据,还有一部分用于投资。现法院判决离婚后,前妻起诉要求我返还属于她的土地补偿款。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