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盗用个人资料办理信用卡及信贷公司办理业务,有相关的透支、借贷记录,我需要还款吗?还需要负哪些责任?
1、从银行和信贷公司得到信息,第二联系人一直联系不上,电话一直是空号
2、能确定自己从来没人亲自或委托他人办理信用卡及其他任何借贷业务后进行透支、借贷消费
3、之前曾经收到过“报警立案函”及“最后通牒”后,立即当地派出所确认真伪,警察说目前暂时能暂定未必是真的,而且信件不是挂号信件或快递至本人手中,所以不能备案,只能有需要打110报警~~~前几天有人自称是交通银行的人上门追讨,追讨过程中一直叫还钱,没有提供任何相关工作证件,说什么到户籍处、居委会确认我的住址
信用卡营销时,A持B的身份证,找了C来冒名给B签名,以B的名义办理了信用卡,联系地址跟家庭电话都写了B的手机号码留了A的。后A恶意透支B的信用卡未还款。后经银行多次催收后仍未还款。请问A涉嫌什么罪?违反哪条法律法规?
财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银行工作人员谋业绩私自将公司员工的资料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办信用卡?想问问他们都违反了哪些法律?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用了信用卡啦,我应该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是在深圳,贷款金额巨大。。。。
前几天接到福州平安银行某代表律师的电话说我在福州办理了平安银行信用卡,现已透支7000元,我人在厦门且从08年下半年起我就在厦门工作,从未办理过任何信用卡,后去人行调取信用报告,发现还有一家光大银行已透支8000元,且平安银行信用卡有2次不良记录.找银行交涉,说不良记录没办法给我消除,但这是银行自己的过失,理应给我修改
我老公昨年在一家广告公司应聘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资料。前几天接到银行律师函说我老公办理的信用卡欠款。结果一去查才知道被人盗用,还被加入了黑名单,请问我们应该有事没办法维护合法权利
电信公司员工盗用客服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资料办理业务犯法吗?电信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公司员工又要承担什么责任?
兴业银行盗用我个人信息办理信用卡,该卡发生欠款,并给我邮寄了帐单,请问兴业银行是否涉嫌犯罪?我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