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上文中“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与“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有什么区别?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职工。1997年元月因工受伤,左下肢髋关节外围实行解脱术。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三级残废。1998年10月办理退休手续。由于当时对工伤待遇不了解。2007年12月31日本企业被云南中院宣布政策性破产。请问这这破产清算期间我是否可向破产管理人申请过去企业没有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有关待遇条文索赔?
2005年本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看道囗,突然遭到不法分子的人身伤害,南京市法院一.二审判决支持工伤认定部门''本案一天不破就无法予以工伤认定/. 望有识之士予以驳斥.
我在2009年12月份上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现在还没有处理,请问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2010,还算是工伤吗?我现在已在原单位上班了,公司没有给我报销医药费,公司说只要你上班了,证明工伤已经终止,不能报销医药费了还说现在出台新工伤保险条例2010内容,上下班途中不属于工伤了,请问是这样的吗?
主要是关于工亡赔偿的,从是煤矿行业是个高级管理者 是关于家属的赔款的,最好是写下那个条例怎么赔偿的
关于工伤赔偿里的个人工资 和 保险缴费基数的问题 !求详细法律条例
正在和公司谈工伤赔偿,出了一点问题,赔偿里面有一条规定是按个人工资算的,但我问了劳动局他们是按公司的缴费基数给算的赔偿!我在网上看了很多人都有这个问题。法律规定保险缴费是按个人工资的百分比缴的,但现在很多公司都是按最低缴费基数交, 我想问一下有哪些法规可以让公司把个人工资和缴费基数 算的赔偿误差给补偿
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个工伤时间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事故日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
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个工伤时间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事故日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我能以治疗终结时间作为被诊断的时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