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有50万现金,一栋房子,价值大概50万,而死者有一妻子、一儿一女已满18岁,有父78岁,有母70岁,请问,这些财产应该怎么分,没人得到多少?
我和丈夫是二婚,婚后生了一个儿子,丈夫与前妻还有一女儿今年6周岁,丈夫与前妻离婚时女儿叛由女方抚养,丈夫每月付扶养费。现在我丈夫出了意外,我们婚后的财产将如何分割。
我和丈夫是二婚,现在生有一个儿子;丈夫与前妻有一女儿,由前妻抚养;现在丈夫出现了意外(丈夫和我现在的财产均是婚后两人共同创造的),他的前妻带女儿来我们家要遗产。请问这种情况财产怎么分割
我简单叙述一下我这里的情况: 我婆婆生前有一套属于她的门面,在其死后将门面遗赠给了我和我哥(同母异父),并写了一份公证书(内容大概是:门面赠予我和我哥,前提是要赡养母亲)。婆婆死时,我年仅12岁,而哥已结婚,其具有赡养母亲的能力。当时,我就与其鉴定了一份3年的协议(内容大概是:由其赡养母亲,门面由其
父母去世,没有遗嘱。留下一套四室一厅住房,目前空置,兄弟姐妹六人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该遗产。六人中的一人想保留该房,待升值后再做变价分割。请问:其余五人在一人不同意的情况下,能否向法院提起将该房屋遗产强制变价或折价分割?
我父亲5岁离开老家天津,到四川跟随我姑妈,奶奶于1957年立一份遗嘱,将天津的房产分4分(奶奶父亲大伯而伯)我父亲一直在成都,没有将遗嘱元件拿到,现父亲于11月2日去世,而天津的房屋被我二伯的儿子霸占,请问我该怎样办?听说当地有本人户口不在当地不能享受的说法,成立吗?
李先生和张女士有1儿(李甲)1女(李乙),离婚后李甲(14岁)判张女士抚养,李乙(12岁)判李先生抚养,之后李先生与杨女士再婚(杨女士再婚前有2儿1女由前夫抚养),李和杨觉得李甲和其生母过的条件不好,就主动抚养李甲和李乙。过了几年李先生与杨女士生了一个女儿(李丙)并在婚后修建住宅房。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写的
父亲属部队离休老干部,房屋是按部队规定的用建房补助费购买的,属父亲遗产,父亲再婚后现在病故,留下的房屋如何分割?是按继承法继母一半后再和我们一起分割吗?如果我们孩子都不要房子是否要付相应的款给我们,还是我们也有房屋居住权?
我有一个朋友,二三岁的时候亲生母亲去世了,他父亲和母亲育有他和他姐姐两个孩子,姐姐已结婚,母亲去世后未做财产分割,后来父亲再娶,继母带过来一个6岁的孩子,前年他的父亲忽然去世,未留下遗嘱,继母的孩子同朋友的父亲已形成抚养关系,朋友还是未成年,我想知道如果要做财产分割按照法律程序是怎样的。朋友父亲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