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粮食加工厂副厂长,因把公家款50万元存入本人帐户,用于自用3个月,被纪委双开,并全部退款,后因要追罪,畏罪潜逃,构成通缉,业已5年,现逮捕归案,移交检察院公诉,请问:最轻要坐牢几年,最多要坐牢几年?
本人今年三月份在工作中接受领导交来的没收煤炭处理款3900元,没及时上交财政,以个人名义开户存入银行(罚款不能及时交财政开的户),期间几次消费此款,五月份调离原岗位,没有交接此款,现在这笔钱已上交纪检委,属于挪用公款吗?
朋友多次挪用公款累计达29万 法院介入时还有4万未还 后以补上 具体如下08年挪用8万 09年上半年还 09年下半年挪用11万 次年上半年还 10年下半年挪用10万到案发时还有4万未还(用于做生意)能否以立法时间与当今时代的货币价值不同作为反驳依据(1998-2011)人民币贬值可否改变立法条款
管账村干部,在位时,村中公款一百多万不亦而飞,村干部已外逃。经过6年后,被公安机关抓捕,这会怎样定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怎样才能让轻判?望回复。
我的一个朋友在上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给储户开存单资金不入账,把这部分资金借给了他的朋友使用。部分有借据部分没有借据。资金还不上了,请问他该定为什么罪。
我的朋友的情况我现在也不清楚是挪用公款性质还是贪污,还是经济诈骗。他是这样的,利用职务之便用了公司30W以上,但是他都努力的还公司,每个月都会给公司往回拿钱,以前用的钱有供货商的,现在公司不给供货商,供货商又起诉公司,公司没办法准备起诉他,他现在已经进派出所了,请问下如果判 得判几年?
一朋友02年挪用单位公款16万元,03年外出躲避至今。听说“清网行动”自首会从轻处理,想让他回来自首。。请问这种情况会坐牢吗,会给判几年?
公款是本月22号在客户那里收的现金,但是当时未及时交到公司,也没去公司报道。而是过了几天才把公款交给财务,这是属于挪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