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和男友因介绍认识 到谈婚论嫁之时 因风俗讲究 钱上谈不妥 双方家长谈奔 分手后 怀孕了 要求对方结婚 对方以家长谈不和 不预结婚 总之谈不妥 对方不愿意 对方说可以不结婚可以由我方 提条件 像这情况 我该选择报案吗 或者我要是起诉对方属于什么诉讼 我最终胜诉的几率大概百分之几
男女是同居关系,男的有可能还有家庭。现在男方从公司的账户上转账给女方买了房子,房子是女方的名字。请问房子怎么分割?? 目前男方说不要房子,但是没有协议。请问两人私底下写的协议会有法律效应吗?协议应该怎么写?
我这边有个事是这样的,由于女方未婚怀孕,而男方为了逃避躲起来,而之前已经为其打过一次胎了。现在是第2次,女方能否向男方家庭索取打胎费用和一些补偿,大概多少为合理。 如过男方家庭不给予补偿,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和女友未婚前买房,首期和还贷全是我出钱,如果房产写两个人名字,没能结婚出现房产纠纷该怎么办? 前提是房贷美还完的情况下
我们没有领结婚证,但是他家是办了酒席的,我家没有办酒席。后来觉得男孩子人品不好,就提出分手,我写了分手协议书,但是他家没有签字。我妈妈48岁在家经商,没有保险,就从男孩妈妈的厂里面保险的,小孩子分手了,男孩他妈妈就把我妈妈的保险转出来了,说是挂靠到劳动局,但是我妈妈去拿保险的资料,他妈妈不肯给,说要让
新年好,我姓陈,当事人是我妈和他的同居男友,暂称为A君. 我爸过世以后,我妈就找了个男友想互相依赖,这时候认识了A君,然后很快的进入同居阶段,由于A君没有稳定的收入,还是外地人士(贵州),经济基础上有困难,就搬进了我家,和我妈同居.直到现在已经入住三年了,在同居期间,饮居起食几乎都是我妈的钱,现在他要跟我妈分手,因为他比
我和她经媒人介绍,在一起怀孕了,现在由于某些原因又不能在一起了,她那边要求我家给她们2万块钱把孩子拿掉,现在这个情况是不可能在一起了,请问是否要赔偿?需要的话赔偿多少?
2010年八月经人介绍认识了长我两岁邻村女孩李某,以农村习俗也交付了礼金11000,第一次见面就在一起,因工作的关系两人真正处在一起的时间至今将近一个月,两人彼此感情基本为0,因她和我父母生活了一段时间也不怎么孝顺,于是我提出分手礼金不要请她离开,结果频频发信息骚扰,语言也带有恶意污蔑及中伤我及我的家人,私下和她也有
我有一朋友是一女生,她和她男朋友开始处对象处得挺好。后来怀孕了,但是还没结婚。后来不知道怎么了她男朋友不想跟他结婚了准备跟她分手,请问有没有相关法律可以让我朋友到的一些经济方面的补偿?
我和男友去年5月份认识,9月份共同出资购买期房一套,94平,协议上是写的他的名字,现在分手我能不能要求把房子卖了,升值部分按出资比例分。还有就是我们同居一年,怀孕两次做人流,分手可以要求去医院检查身体,看以后还能生育吗?要求一些补偿金合理吗?毕竟我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损伤。在我们没有分手的时候他们家还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