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眼矿6栋20-21号房屋两间,因公有住房使用证承租人陆庆连去世多年,现要把6栋20-21号房屋更名为陆伯伟继承房权。其陆庆连妻子周桂香放弃此房屋遗产继承权,其大儿子陆伯成放弃此房屋继承权,另外老人的财产,大儿子陆伯成也放弃继承。其大女儿陆伯华放弃继承权,二女儿陆伯丽放弃此房屋继承权,三女儿陆伯娟放弃此房屋继承权,四女儿陆伯梅放弃此房屋继承权。从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周桂香由小儿子陆伯伟赡养,直至去世。从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周桂香一切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以及去世后的一切操办费用全由陆伯伟一人负责承担。与大儿子无关,不必负责任何费用。从即日起生效。 用不用去公证处公证一下此协议书。
家庭财产协议书内容,1离婚后,没有办理结婚证,有小孩,现在一个家庭中生活,父母都在,现房屋3处,两处房产证上都是儿子爸爸的名字,共同经营小型超市,现在想做一个公正,协议书该如何拟定,继承权应该有儿子,大人只有房子的使用权,寻最好办理方法,和途径。
当时家庭成员共同签署了母亲以后的财产分配协议现在说是一张废纸
98年母亲老房拆迁 母亲选择同二儿子居住 当时家里五个子女商议好母亲跟谁住 以后的财产就归谁 五个子女都签名了 但是老母亲不识字找个别人代签 请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老母亲的生前工资都由三女儿保管 现在老人身份证和存折都在她那里 并且她不愿把钱交出来也不透露钱现在在哪家银行 如果诉讼法律 法院能代为查出吗
请问农村家庭的。父母有一套房子,大儿子结婚生孩子了,现在父母想拟定一份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把这房子归小儿子所有,然后大儿子分产业自己成家,请问家庭自己拟定的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或者要到什么地方才能拟定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证明,都需要准备一些什么呢?
两年前房屋拆迁,叔叔在原有旧房子上加盖(只加盖一个楼梯)与父亲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中还说明给父亲两百元),标明该所建平方房子归叔叔所有,(父亲智力低下)。现旧房子拆迁所得平方为135平方,房子户主为爷爷,拆迁协议中没有指定谁该得的平方数。默认为叔叔所得90平方,父亲所得45平方。因父亲智力低下,本人在外地上
请问再婚家庭,夫妻双方各自有子女,共同生活二十几年后,夫妻婚内订立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如果一方去世了,另一方的子女还享有继承权吗?
请问再婚家庭,夫妻双方各自有子女,共同生活二十几年后,夫妻婚内订立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如果一方去世了,另一方的子女还享有继承权吗? 如果财产分割好,并写明对方子女不得享有自己的遗产继承权可以吗?需要双方子女签字公证吗?需要双方子女共同签字公证吗?
93年我父母盖了一栋房子,由于感情不和在94年离异,当时在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上其房产自愿赠送于我,并有协议书。我由于考虑父子关系,在我18岁的时候并没有提出将房子过户于我的名下。94年到如今2011年,我父亲始终都没有帮我办理房产证,现有的只有地契和93年的房屋准建证。当时房子并没有人住在里面。由于2011年,年底我即
12年前协议离婚没要房屋,回为当时觉得对方困难。但之后才发现他隐匿了财产,当时高达16万之多,而且以其家人的名义放在了股市里。我现在可以追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