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有个联营矿,是我村和另一个乡政府一起开发修建的。矿建好以后一直是以对外承包的方式经营的,去的的利润各的一半。现如今我村所有在基地因采矿造成塌陷需移民,我想请问律师,这个乡政府是不是在这个移民的问题上野该负点经济上的责任呢?谢谢
甲乙合伙购下一厂房用以今后的发展。此前签订合同所有费用各自承担50%(包括日后生产费用,工人工资等)。购下厂房后(购厂款已付),乙以资金周转不畅为由,不支付后期发展所需费用,导致工厂无法正常运作,并且到现在所需资金都由甲承担。经协商,乙方不同意将其股份转让,也不同意退股,就这么耗着,使甲方蒙受不必要的
我和别人合伙开厂,这个厂需要十二万,我已经付清六万,甲方未付钱,而且还把我投资的六万块私自用掉,厂也没有办成,人跑了,我现在找到他了,我向他要回我当时投资的钱,可他却一死来要挟我,我去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因为他没有准确的居住地址。我该怎么办?他这种行为是欺诈行为吗?我可以报警吗?我很急,希望律师能
事情原故:本人是安徽六安人今年27岁,对方是安徽宿州人今年58岁,曾于今年三月份在一个诈骗团伙中相识,渐渐的聊家常和以前的工作经历,对方是做其它生意加上附带酒水,最终对方就提出想和本人一起合伙做生意,对方主动提出说资金由对方出,我出力和技术,就这样与今年6月份合伙开了个门面,前期对方总投入资金额是:60348
我和朋友去年合伙联营经营一家店铺,在我回家期间,朋友人去镂空,至今未下落,可我一直未报警,这是发生在3月份,我现在报警还来得及吗?
我和别人准备合伙开一个西餐店,别人出资50%,我出资50%,但对方不参加经营,所有的一切由我一个人经营,他只在年终分利润,给他按30%分利润,他不愿意,我想请教一下老师,这个利润怎么分配合理啊?
我与合伙人商量:一方出资20万,一方出资30万,共建一有限公司,我出资了30万,公司已经营了一个月了,但合伙人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公司的一切事务都是我在打理,我与合伙人有签合约,但是,他一直都没有出钱,请问:我的合约还有效吗?如果有效,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于5年前三人合伙经营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出现经济纠纷,最大股东联合公司会计做虚假账目,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现在想解散公司,但是公司忧虑最大股东把应分给小股东的钱吞并,或者怕他以公司名义外面到处借款,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