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因为搬家把土地及果树在13年前转包给徐某转包期限为30年,并签有转包合同,合同上注明转包金为每年600元。但是徐某到现在为止未给付我家一分钱。请问,我现在是否终止合同,收回土地及果树,如果我现在提起诉讼能否追回这13年的转包金?请专家给予解答!谢谢!
我家在黑龙江哈尔滨通河县一农村,有30亩地转包给了邻村。转包期限是200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0日,共23年。转包金才共4万元。平均每年才1739.13元。但这份转包合同是我母亲在我父亲出国不在家时被承包人忽悠代签的。合同上村委和镇都有盖章。后来我父亲知道以后想把这份合同撤销,不知可否?原因是:1)转包费低得离谱;2
我于96年承包土地4.2亩,18年。98年村委会将土地反租,将原来18年改为30年。村委会以每亩每年1500元承租,现已付租金10年 由于物价上涨等原因,1500元租金明显过低,(现已有村民出租土地每亩每年8000元),我可否以情势变更要求增加租金。(或以什么理由要求增加租金)
因为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农民种地富起来了。正因为如此引得那些无赖打起了耕地的主意。包产到户时,韩某无心经营土地,于是就把土地转包给了杨某,自己当大夫并放高利贷为生。不正气,是村里人对韩某的评价。讹人是韩某常干的勾当。被韩某害过的村里人岂止是三五户。父亲虽然是个文盲,但是很有远见,以高价长期转包了杨某
1981年从生产队承包有土地耕种一年多,后交由村民代耕,1986年办理农转非后,原来所承包的土地继续由原代耕户耕种,现想收回原来所承包的土地,是通过行政确权还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1981年从生产队承包有土地耕种一年多,后交由村民代耕,1986年办理农转非迁到小城镇生活后,原来所承包的土地继续由原代耕户耕种,现想收
二轮承包时村里有很多人都丢了田地不做了,后来1995年又由村民委员会发包给我了也发了二轮土地承包证,这田我耕种了8年后就外出打工了但个等税一直由我交纳的,现在2011年我回老家养殖但田地被原来先使用的村民耕种了,还说着田地是他家的,因为1995年那年发包二轮土地承包证时是由村委员会发的也就没有和村民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因
我们村于1997年与当地村委签订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当时承包土地需要按规定缴纳各种粮油等税费,同村的一个家庭,因家庭中劳动力不足的原因提出将他所承包的一块耕地转让于我们家,在双方家庭自愿的情况下,我们去当地的村委办公室,找村里主管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的村会计办理手续,包括签订了一份自愿转让协议书,一式两份,
十多年前我家落户到某生产队(一人的户口),并与当时的村委书记签订合同永久承包其2亩土地,之后该土地的(合同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公证),现在土地升值,请问如果他们想收回土地,我们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本村高某于1993年向我父亲转让了4亩水田地。我父亲当时给了他500元钱,当时没有签承包转让合同。只有高某给我父亲留了一个收钱的收据。这4亩水田地当时也经过村委会办理到我父亲的名下了。在没费改税之前一切向国家缴纳的费用都是我家出得。就这样十多年过去了。高某从2010年向我父亲索要这4亩水田地,并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