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在西安工作的外地人,在西安市鱼化寨八家巷53号的一座民房租了间房子,这里一直比较安全,因为大门都是电子锁,所有住户人手一把,外人是没有办法进入的一直都平安无事。直到今年的10月中旬,房东开始盖房子,由于白天施工人员要进入,所以房东将大门打开了,直到晚上才会将大门锁上.在10月底的时候我放在楼下的自行车被盗,我找了房东,房东也很爽快的答应说是由于他将大门打开找成了损失,答应赔我150元,我觉得房东人还不错,我也就没有再计较(但是这150元一直没有给我)。2009年11月22日(周六),我跟我女朋友都不上班,下午就去西安的轻工市场了(之前买的电暖气又点问题拿去换了),大概是2点右离开的,6点40回到家中(楼下的大门今天也是开着的),发现我家的门敞开的,仔细一看才知道被盗,门已经被撬坏了,房间里的两台笔记本全部丢失,房子被翻的已经不象样子。我随后就赶紧去找房东,房东上来看了之后就报警了。鱼化派出所来看了一下,说让我跟我女朋友写个报案材料叫到他们那去。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是否有权向房东索赔?如果索赔我都要提供什么证据?如果房东拒绝赔偿,我可以通过哪种途径来索赔。在整个索赔过程中我应该准备哪些材料?谢谢
而且,在2009年11月21日的中午,我们楼上的其他住户反映有陌生人敲他家的门
房客因家父病危,回老家。回来后发现出租屋中凌乱,立即报警。刑侦侦查现场后认定,小偷系撬开阳台门窗进入室内盗窃,并开具了接报回执单。房客损失电脑、金银首饰等物品;房东损失两台电视机。 事情发生后,房东提出:“这两台电视机失窃,房客应该是有义务赔偿的。财产在房客的控制占有保管之下,所以房客对失窃就是有
我12月1号接手了两栋楼承包出租,在接手的时候有一户不愿与我们签合同,而且租金押金到至今为止都没交,在12月14号晚上,他给我打电话说家里被盗了,丢了16000的现金加一台手提电脑一台新手机,我帮他报警立案了,但回 来以后一直找我麻烦,说要我陪一半,找警察多次调解无果,现在我个人已经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我想问一下这件事情
我于上个月的17号租房内的显示器和主机被偷.房门是强行撬开的.可是楼下大门却完好无损.我住在4楼房东住在2楼.墙壁被撬得很厉害.应该会发出很大的声音可是房东却没有上来看.(当时我也问过她,她说是听到很大声响以为是啤酒瓶在地下滚的声音)请问房东是否有责任?
2月19日晚房东告知我我的房间被盗,当时我人不在出租房内,房间是整栋单间的形式,在租房时门锁就有问题,曾多次要求房东换锁,房东却没有换,现在被盗一台电脑和一部手机,请问这种情况房东有责任吗?可以找房东赔偿吗?
租户承租前租户的租房,并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后前租户离开,租户发现房屋排水管漏水,恶臭难闻 而后与房东交涉,房东答应年后修理 年后再次交涉房东提出要求租户承担维修排水管的部分维修费用 请问房东要求是否合理?如不合理有何方法解决?
租住期间,白天没人在家时,小偷从洗手间的窗户(该窗户没有 装防盗网)进入屋内盗走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近5000元。有报 案,时过两月但派出所那边也没什么进展。 当初看房时我自己也没有留意防盗网的事情,估计房东也没有 注意这个地方。租房时和房东之间有一份简单的合约,只约定了 租金和租期,别的没有
我和他认识了有两年左右,在和他认识前他有女朋友,后来告诉我他分手了,还给了他女朋友三万元,后来我就和他在一起了,过了没多久,他说那女人闹死要缠着他,还说她有孩子了,我听了,就说和他分了,我觉得那孩子就是他的,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和那女的有结婚了,后来他来到我老家找我了,说那孩子不是他的,他要和她离婚,
您好! 我在湖北仙桃职业学院的中楚商住楼买了住房,可是他们一期接一期的建筑新房,却未对住户作出任何保障财业安全等措施,出入人口十分杂乱,没有提供任何存放车辆的地方,自家车辆都只能放在楼下的楼梯旁锁着,最近很多住户家都被有被盗的案件,我的一辆半新的电动车于昨天被盗了,物业却态度强硬,声称其它几期商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