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公司当财务之际,挪用公司资金,当时公司查了两个多月,最终查出一共27万余元,已经立刻全数归还,公司并未报警,归还后公司也给弟弟办了离职手续,开了退工单,现在过了三个月,原公司忽然又说查出来一万多元未入账的,也没提供明细,并要求归还,因为当时查账已经是仔仔细细的查了,所以A并不认为公司这笔钱查出的很合理,也并未提供未入账明细,现在公司说要走法律途径,如果一旦起诉,后果会是怎样?A已经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这另外多出来的钱,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不是当初挪用的,一定需要归还吗?
夫妻公司,妻子把公司资金套空,能用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罪报案吗?
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两个人,一个是他丈夫,一个是他老公的弟弟,由于个人原因,他弟弟说不参与这件事。法人代表是他丈夫,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现在他丈夫想报案,证据也是比较充分的。主要是另外一个股东说不参与这个案件,公安机关能立案吗
合伙做生意,合伙人挪用资金至公司不能运转合伙做生意,合伙人挪用资金至公司不能运转,现在想要把剩余资金追回,该报警还是去法院告,报警是该去案件发生地还是现在所在地也行
宜兴一家电缆厂与天津一家投资公司签订了电缆(08年签及供)供货后至今有三年时间了。一共供了(发票价1100万)实际货款价为850万, 我作为中间人加价后卖给投资公司,回到电缆公司帐面资金为922万。其余185万元被我从投资公司取走。现在因双方出现矛盾,电缆厂与投资公司打官司索要未到帐的185万元。这样我算挪用公司资金
深圳挪用公司资金21万,并于5年前归还,是否还可以再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您好! 我一个朋友曾经于5年前挪用其担任职位的外资公司资金21万元,该笔资金已陆续归还(有归还银行存款单,并且单据上银行打印其姓名),从其最后一笔挪用,到全部归还已过去5年零9个月了,这期间,其将这些资金“悄悄”的还上(上述方式)。广东省关于审理这样的案件,把各个地市分成两个级别,他所在地是深圳
我朋友开了家公司,他的妻子趁他不在的时候把我朋友公司的200万转到她的账户里并消失不见,请问这构成犯罪吗?还有一点是他们俩刚结婚3个月,认识也才5个月,但是我的朋友很爱她的妻子。请问在这起事件中她的妻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
公司欠员工提成18000元,员工由于家人生病挪用公司资金19500元。
公司欠员工提成18000元,员工由于家人生病挪用公司资金19500元。这个构成犯罪吗 挪用资金是员工家庭确实困难,当家人住院的需要手术的时候,公司依然未为员工结算提成,员工没办法只能挪用资金!
我弟弟在某私营小企业做业务员,没签订劳动合同,未交保险。辞职后,以公司员工的名义向代理商要得9000元货款,至今未还,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