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三天以上,根据公司制度予以行政开除。但其已提出劳动仲裁,并由于业绩不好一直未转正(来公司已超半年),想要求公司按转正员工工资发放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是否合理
公司当时并未与员工(该员工已经在单位工作半年以上了)签订合同,也并未给员工交任何社保。现因员工无故旷工15日(其中包含法定假日三天),请问是否可以辞退该员工,并不付员工当月工资(公司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属于无故旷工,一天要扣两天的工资,时间长了可以辞退员工)。
公司以违反报销制度为理由进行开除,并且要求在通知的当天结算工资,完成交接。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公司主要理由是: 1.在外地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周期一个月),周末的住宿因为不工作不应报销。而公司没有明确规定,员工外地出差实施项目周末必须回北京。 2.在外地项目实施期间,报销中发现一张周末的出租车费,公司认为
你好!企业为了怕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规定不让员工骑乘摩托车。还让员工签安全承诺书,一发现有员工骑乘摩托车,就将其开除。目前已有一名员工等待开除,急…速回!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失误但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被公司开除,是否有工龄费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失误但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被公司开除,是否有工龄费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违规操作,但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被公司开除,是否有工龄费
在工作期间因违规操作,但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被公司开除,是否有工龄费?
该员工没犯重大错误,合同未满,单位提前招聘人员来接替该员工工作是否合理?公司该补偿该员工多少钱呢?
我是一名员工,在工厂上班,应违反员工手册,没有在上班时间带眼镜,公司记大过一次,罚款一百员,还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基本工资还将推迟一个月发放,请问合理吗?有赔偿吗?如果有是劳动法多少条!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实习员工,公司本来规定的劳动时间是8:30-11:30 13:00-17:00 ,可是,现在公司调整时间改为8:30-11:30 12:00-17:00,公司不提供午餐,半个小时的时间根本不够吃饭休息的。想问一下,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是否合法?这样属于侵犯劳动者利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