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企业老板兼任村委会主任,为了抹和他的企业所欠村委会的960万元的债务,自己把自己告了,即以村委会的名义状告企业,要求还钱。法院调解要他还钱,到期后还是没还,就自己和自己搞了个“和解协议书”,内容是:“双方同意以企业评估价910万抵还960万债”,然后办理了所谓交接,企业归村委,债务抵消。两年后,该村主任下台一个月后,银行状告该企业欠贷款610万,然后法院拍卖210万,村里什么没见着,倒欠400万债务。请问这是个什么性质的问题?现任村主任应该怎么样来维护村民的利益?是起诉还是报案?以什么理由起诉.报案?时间已经过去两年还有没有效?请指教,谢谢!
有一位企业老板兼任村委会主任,为了抹和他的企业所欠村委会的960万元的债务,自己把自己告了,即以村委会的名义状告企业,要求还钱。法院调解要他还钱,到期后还是没还,就自己和自己搞了个“和解协议书”,内容是:“双方同意以企业评估价910万抵还960万债”,然后办理了所谓交接,企业归村委,债务抵消。两年后,该村主
我是被告,一审判决书下来了,原告却主动要求和解,请问可以和解吗?和解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在村里承包了灌溉水井,由县公证处公正,承包时说要往村委会交0.1元/度的提留。刚开始的几个月我按时交纳提留款,结果在承包的过程中与其他承包户因管道公用问题发生矛盾,上届村委会出面调解说:你自己单另铺管道,所花费用与所要交的提留相抵,抵完后再开始交提留,并开了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签了补充合同。 结果这届村
原告在国内,被告在国外.新婚一年,分居半年,原告起诉离婚,被告无法回国,请问法院是不是应该按程序,由法院,最高法院,领事馆大使馆传达传票函告给被告本人,而不是邮寄父母家里,法官会怎么判决 双方都是中国户籍公民
原告冯孝初诉被告韶关市鑫海仁丹钨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冯孝初,男,1950年2月2日出生,汉族,湘潭市人,住所地湘潭市雨湖区苏家塘先锋村8栋3单元6号。 被告韶关市鑫海仁丹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韶关市江北路3号湾景中心401室。 要求删除 法定代表人潘恩树,总经理。 案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本院在审理原告冯孝初诉被告韶关市鑫海仁丹钨业有限公司债
是这样,8月份一天晚上,我男朋友开车来找我,把车停在了路边一个门市房门前,后来进屋了,就听到外面车在响,于是出去一看,是个老头在踢车,说这马路是他家的,谁家的破车停我家门口了,于是我男朋友就过去要反车开走,可这老头不罢休,追着骂,后来又上来两个人,我男朋友被三个人打到在地,拳打脚踢。后来那老头拿起两
第一次县里判决通过,原告不服,再次上告市人明法院,被告不去怎么办?
第一次县里判决通过,原告不服,再次上告市人明法院,被告不去怎么办?会不会改判决书? 第一次县里判决通过,原告不服,再次上告市人明法院,被告不去怎么办?会不会改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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