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家庭因继承纠纷产生,法院裁定母亲继承一半,剩余一半四兄弟和母亲等额继承。现如今法院进入执行程序,现家人协商归一个人不成,又协商集体出售此房,但是此房由二哥看着,拒不迁出,怎么办?
我父母有红本安居房各占一半产权,后两人离婚,在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中明确: 1.离婚后母亲将其一半产权划归我所有 2.父亲承诺其二分之一产权指定我为唯一享有继承权。 几年前我母亲去世没有立遗嘱。现在我想把房产证上我母亲名字替换成我的名字,有如下问题: 1.我可以凭之前财产分割协议直接去房产登机部门办理换
家庭房产协议书 一、 宗旨:妥善安排母亲生活,兄弟姐妹和睦相处。 二、 全家房屋分配本着平等、互惠、互谅、互让的原则,求大同存小异,少数服从多数,各自安排好自己的生活。 三、 经协商后,达成以下四点共识: 第一, 海淀区XX路二号3-5-354号单元住宅二间,由母亲李
房产在已过世的老人名下,而且现在房子已经平改了,原来的房产证已经物是人非,新的房产证还没下来,经家人商量决定房产归儿子所有,女儿放弃对房产的继承权,但在遗孀的的赡养问题上做了一些条件限制,答到标准就放弃继承权,达不到标准此放弃协议就无效,我想问下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力吗?如果有怎样写更合乎法律规定
男再女初,男婚前育一女,现两人婚后共育一子。男方有一房产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请问如果婚后两人就此房产做了婚内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公证,但由于贷款没有还清而未做产权变更(产权为男方一人持有),在此期间若其中任一方或双方身故,房产将如何继承,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吗? 如果做的是赠与公证,即将产权的5
公公和婆婆生有1对儿女,儿女均已成家。老房子有两处(只有土地证无房产证),2001年盖的新房(无房产及土地使用证)总共4层,总面积600平方米左右。公公婆婆住1楼,我们一家住2楼,女儿一家住3楼,4楼出租,房租由公公婆婆收。2003年公公和婆婆已经办理离婚。但二人还住在一起。现因公公外面负有债务,其女儿不想承担债务
尊敬的律师: 我父母有儿女四个,房屋一处;父母和二儿子儿媳一直生活在一起,他们很孝敬老人。大儿子儿媳不孝敬老人,经常找事惹老人生气,和其他弟弟妹妹关系也不行!2004年11月我父亲因病去世,我母亲健在。2009年三月份其他三个子女为父亲买了墓地,同年清明节为父亲迁坟,叫大儿子儿媳参加他们不去,我父亲所迁何
协议离婚后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不得转让),今后作为遗产归女儿继承
因丈夫一直和有夫之妇有染,我抑郁成病,万念具恢。协议离婚后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不得转让),今后作为遗产归女儿继承,现男方要房产过户,和那有夫之妇经常电话刺激,找人威胁。一定要过户,目的是要抵押房子,或卖了房子。女儿和我怎么办?!!!?因归前夫房产所有的房产有五十万债务,为了想女儿有稳定的居住环境,
家里有一处房产,登记在母亲名下,兄弟二人,现由弟弟婚后居住,但有协议说明,该房产归兄弟二人,一人一半,协议上有母亲及两兄弟的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但是这个房产不在他们户口所在地,请问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2老相继过世,在2老病危的10多年几乎全由大女儿照料饮食起居,小女儿在外地过年过节给老人三五几百钱,儿子在外地多年从来对老人都不闻不问,更未对老人尽到抚养之说。去年年初,三姐弟写了一个协议,(协议大概内容1,老人由大女儿及其女婿照料,期间由小女儿和儿子分别每月付500元生活费;2,老人百年后房产由儿子分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