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丈夫在单位买了一套房改房,50平米,产权人是丈夫.又以妻子名义买一套经济适用房(80平米),算不算第二套房,能不能享受1%的契税优惠? 已经一次性付款,不存在贷款问题,只是问一下契税年能否优惠?
我曾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已卖出,如果我要再次贷款购房,算第二套房吗?
我曾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已卖出,如果我要再次贷款购房,算第二套房吗?
律师您好:我2010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前海买了一套34平的房子,预售的.2011年10月底入伙.按购房的价格算每平米单价2.1万,不到2.2万.今年5月1日,我市上调普通住宅的单价标准,南山区2.2万以下为普通住宅,适用税率1%.可是南山地税局说我是5月1日前购买的,不能按2.2万的标准算,应该交3个点.请问象我这种情况,应该交几个点?如
1、今年10月份交的房,要了接近两万块钱,有配套费,问过之后是天然气开口费就3000多,看了最近有关文件才发现是重复收费,我想问一下,这开口费是否能够要回? 2、我们是首套房,请问契税应该交多少? 谢谢各位律师了
父母已经有了一套房,是父亲的名字,现在又用他的名字买了房,如果加填了母亲的名字,契税多少? 一套房在唐山,二套在燕郊
房产交易税中说的5年,是按购房合同或契税上的时间算起,还是必须按房产证上的时间算起,我购房已经三年,
房产交易税中说的5年,是按购房合同或契税上的时间算起,还是必须按房产证上的时间算起,我购房已经三年,但至今未得房产证,想两年后卖房
您好! 2004年我们夫妻以女儿的名义在上海购了一套房,当时我们夫妻年龄也蛮大的(贷款时间不可以30年,这样我们无法每月偿还贷款),考虑到贷款的压力太大,我们就以女儿的名义购房,女儿当初大学毕业。这么多年我们也没有去理这个事,现在女儿大了,她自己要购房,这样就影响她购房了,试问这种问题如何解决才最好
2011年11月本人购买了一套116平方的房子,在此6年前在华新开发区汽车西站家属房我父母购买了一套房,在办房产证的时候加入了我的名字,请问律师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属于2套房? 因为现在2套房契税变为4%了,所以请问怎样弄划算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