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待业期间和老公登记的,没有举办婚礼,19天后找到工作,打算年底结婚,可是公司说我在进公司之前登记的,不能享受婚假,请问这合理吗?
我于10年4月份开始工作,但那个时候公司并未成立,老板是用的别人公司的分公司在做事,工资约定好的是5000一个月,给我发放的工资也是以这个分公司名义按这个金额发放的,另外因为我工作内容是为老板自己的公司注册进行筹备,工作灵活性大,顾没有考勤记录,但是有工资单,和我当时办事的一些资料。现在老板的新公司注册成
产假期间因公司搬迁而辞职不能享受产假福利,有什么依据可以要求公司做出赔偿?
我的劳动合同到2011年5月1日到期,但公司将于2010年11月底搬迁,我的产假于2010年11年1日开始休,因为公司搬至外地,我不能随公司搬迁,我需要回复公司说我不会随公司搬迁至新址,那这样我算是合同期内辞职了吗?这样我的产假福利就会被取消了吗?如果享受不到产假福利,有什么条例可以要求公司对我做出赔偿?
请问“劳务派遣公司”是一个什么单位?此单位“派遣”的劳工是不是不能享受“三金”待遇?
本人通过熟人介绍到郑州物流中心打工,单位给我两份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让我签名,签完以后把两份合同全部拿走,已经几年了养老医疗等什么都没有,也没有休息日,两个月前通知我回家休息半个月再通知我上班,现在都快三个月了,还不让我上班,请问我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现在27岁,准备结婚,但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公司说员工必须工作满一年才能享受婚假,但是我觉得婚假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请问公司这种做法属于违法吗?我的婚假受工作年限限制吗?谢谢~~
我们是5个人合伙的公司, 各站股份比例不同 ,现本人不想参与公司运营,前期我们也没定退出机制, 我们的客户前期开发后期还是有利润产生,我要问的是 我退出公司运营,前期的客户在我退出后产生的利润我还是按照原来的比例拿,后期我不参与公司运营后期的产生的客户我是不是依然可以按照比例继续按照原来比例拿?
销售额和折扣额都在同一张发票上,因为是分批次给客户折扣,几个月的折扣汇总一次开给客户。相关文件,如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中没有明确说明不能汇总开具。
朋友给3%股份,让我做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上的那种),能不能做? 若做的话,我在公司肯定没有实权,公司出现问题,倒闭欠债,是不是要我来还大部分债务? 或者我和他在合作之前可否签一份协议(关于债务免责),这个是否有法律效用,我该怎样去签这个协议或者我该注意什么? 请给份建议,急盼,谢谢!!!
公司变更了新法人,之前所谓的债务问题是否新法人还要承担。如单位之前的业务员对提成不满,说公司欠他的钱。业务员是1月份离职的。问公司如何规避此类的风险。主要是想请个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