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工人,因工做过程中被热碱水烧伤烫伤左腿外侧,左手,左下肢,总面积为18%.其中左脚治愈后任然不能正常走路,从而引起整条腿疼痛难忍,请问能否鉴定伤残级数?
我爸半月前出车祸,小腿那根主要的骨头断了,植入了刚板,一年以后拆钢板,颈椎.腰椎,胸椎都骨折,但位置还可以所以没动手术,等腿拆线回家后要平躺半年多.车祸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方可能负次责.到出院医要费估计36000左右,后续颈,腰,胸椎虽没开刀但还需治疗.请问我门着能评上伤残吗?几时能做?
是我朋友开着我的车,我在付驾驶上,由于他操作失误导致车侧翻了几个跟头出省道下面,我大腿骨头断了还上了钢板。他没有事他有驾照。我是去鉴定车祸伤残还是交通事故伤残
家人在矿场打工,上班第二天,不小心让别的员工,将手扎伤了,现在半年了手还没有好,去检查腱鞘炎,没有治愈的可能,现在老板已经给了9000元了,如果要求赔偿,大约多少
亲友被人打伤了至小腿骨折报派出所了。需要做伤残鉴定。但是派出所人说要三个月以后 为什么要说三个月呢?是推吗?
我老公在厂里上班,11月7号下午5点多,因为工作不小心右脚被绞进开凿机,第二脚趾骨折 脚后跟神经拉伤 脚后跟上的肉也都清除了 脚上一共缝了48针,具体会不会留下隐患 还得看恢复情况。为了预防以后和厂方发生纠纷 我该怎样做才能保持我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