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们单位破产了,夫妻双方都失业了,从2000年到现在,我们曾经参加过劳动局进行的再就业培训,做过几份临时性的工作,没有正式的再就业。可是,年龄不够4050,现在,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是自己交纳,请问可以享受什么样的政策?
请问成都市的产假规定是什么?我公司说只按国家规定来,不予考虑地方补充政策,合法吗?
各位好,我今年28岁,马上年底生小孩。今天被人事通知说,产假只有国家规定的90天。我提出了成都这边的补充条款:90天基本产假(所有生育妇女都可享受)+30天晚育(年满24岁可享受,向公司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即可)+15天难产价(所有剖腹手术都可享受,包括自愿性剖腹。出院时医院会开一个出院证明,里面会写上“享受难产价15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1968年10月从天津下乡到内蒙,之后1971年从内蒙到的辽宁丹东地区。至今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无房。考打临时工维持生活,现已60已过爱人也是知青,是本地的,也没有工作和收入都已60岁已过。请问向我们这种情况,国家有什么政策?谢谢!
我想知道2002年退伍的义务兵有什么政策或者其它什么的。过年期间听长辈说我退伍那么多年怎么民政局那边什么都没有啊,所以叫我咨询一下。
我想知道2007年退伍的义务兵有什么政策或者其它什么的。国庆期间听长辈说我退伍那么多年怎么民政局那边什么都没有啊,所以叫我咨询一下